一时之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
三杯下肚后,一帮小伙子的战意马上昂扬起来,个个脸上写着不服两个字。
其中一个叫王俊帅气小伙子,首先站了起来,端着酒杯,走到楚江身边,客气问道:“楚兄,我出个上联,麻烦你对对下联。”
王俊在石头没在的时候,在荷藕镇的年轻人当中文采可谓第一人。
他喜欢冷月寒也有好些年头了,所以这次看见冷月寒带着男人回家乡,第一个感到不痛快的绝对是他!
“什么?”楚江也是醉了,他以为这年轻人是过来敬酒的,想不到是过来对对子。
“楚兄应该知道,咱荷藕镇是文武世家的大镇,你作为月寒的男朋友,该不会连对个对子都不会吧。”王俊看见楚江愣愣的样子,表情不变,嘴角却抹过了一丝丝洋洋得意之情。
“是啊,如果连对对子都不会,还是趁早滚出咱们的荷藕镇!”王俊身边十多个年轻人马上起哄。
由于荷藕镇的确有着习文练武的浓烈氛围,并且习文还排在第一位,此刻即使王俊他们说的有点点过分了,但是冷月寒也不能找出什么反驳的理由,再说她又何必反驳呢。
或许越多人刁难楚江,楚江越会觉得冷月寒是个炙手可热的,如日中天的美女,会更加快速喜欢上她。
施展种魔大法,她剩下的时间差不多只有七十个小时了!
她真心希望暗恋她的年轻人们能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可是她又有点纠结——如果这个楚江应付不了,逃之夭夭的话,她和楚江今晚进洞房的机会岂不是白白错过了。
冷安和何婕更是沉默不语,只是笑眯眯看着一切,由暗恋冷月寒的年轻人点燃的战火,王俊打响了第一枪。
“不就是对对子吗,何难之有!”楚江笑呵呵道,“不过,作为男人,我更喜欢直接一点的挑战方式。”
什么是更直接的挑战方式?
当然是舞刀弄剑。
“我们荷藕镇的男人做事都是有步骤的,咱们一向都是先文后武。”王俊挺有风度道。
王俊说完后,赢得了众位小伙子的热烈掌声。
“好吧,那就来吧,我随时接招。”楚江瞥了一眼身边的冷月寒,知道她也无力阻止这场文武浩劫了,对于所谓的丈母娘和老丈人,楚江心里清楚,那是完完全全指望不上的。
幸亏咱江哥一直都是一个全才,医术,身手,谋略不是吹的,至于作诗,画画,写字呢,虽然不是一流的,但是由于受到了战神老成员石头的影响,起码还有一定的底蕴。
就如用药一样,虽然没有悯农厉害,但是也是有一定的底蕴。
再说,其实咱江哥早有准备了,此刻他的手机正与四眼处于通话状态,耳麦也打开着。
四眼虽然不会作诗,但是却是世界最顶级的黑客,对方来句上联,咱江哥对不了的话,四眼起码可以通过网络搜索来一个下联给楚江,楚江呢,再略微修改一下就可以。
反正现在所谓的诗歌,只是略略修改一下前人的诗歌,就剽窃为己有的人大有人在。
此刻已经无路可退,咱江哥不妨也来剽窃一回。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前看,后看,处处完美曲线。”王俊瞟了冷月寒一眼,马上来了一上联。
这上联不但是对子,更是在赞美冷月寒,可谓一举两得。
此联一出,王俊的身后又响了一阵掌声。
“有点诗意。”楚流硬憋着不笑,心里却暗暗嘀咕起来,这样也成!
“一夜,二夜,五夜,六夜,九夜,十夜,夜夜推倒在床。”因为王俊为了赞美冷月寒,所以此上联难度很低,于是楚江不等四眼说什么,随口也来了一句。
楚江的下联虽然不是特别工整,但是也可称为一绝。
因为上联王俊是在夸奖冷月寒的美貌,下联呢,楚江等于在说,美人再美也跟你无关,眼前的美人是我的,我几乎跟美人夜夜笙歌呢。
王俊一听“哇”的一声,差点吐血!
众人也翻了一个白眼,第一回合,王俊输了。
当王俊准备再开口时,楚江笑道:“你们人数太多了,一个只能一个回合,如果一人三回合的话,岂不是耽误了喝酒。大家说是不是?”
因为此话楚江的确说的有理,众人不得不点头称是,王俊本来准备了很多难度很大的对子,可惜没有机会说出口了。他满脸黑线地退到了一旁,众人也不禁为他惋惜起来,王俊之后,会是谁先站出去呢?
在众人疑惑间,一个有点浮华的年轻人站了出去。
众人一看也只醉了,人家王俊出出头也就罢了,他一个不学无术的也来凑热闹。
荷藕镇大概近十万人,虽然几乎个个习文练武,但是当然也有不学无术之辈,这些人往往更加喜欢卖弄,王俊一退出,他就迫不及待挺身而出,这个人也姓王,单名一个楷。
楚江打开透视眼瞥了一眼他的口袋,嘴角闪过一丝笑意,把诗写好放在口袋也成!
“本人叫王楷,喜欢冷月寒妹妹已经多年了,我们就以‘我爱月寒’藏头,各作诗一首五言绝句如何,先说好了,只能走七步,七步作诗,看看谁先作出来。”王凯摇晃了一下微胖的身子,似乎风度翩翩道。
藏头诗一般情况下是要当场定题的,当场作诗的,这样才能显示其公平性,可是王楷一开口就自己定个题,完完全全不顾规矩。自己定题,诗歌可以早就作好的,还比什么比呢!
的的确确王凯口袋这首诗就是刚才作好的,并且作者不是他。
众人一听也是醉了,但是没有一个人说什么。
因为这个时候往往就是考验楚江气度的时候了。
“七步作诗啊,会不会太难了?”楚江故意露出一点点为难的样子。
“才思敏捷者都是七步作诗的,譬如说当年的唐伯虎……”王楷道。
历史上七步作诗出名的不是曹植吗,怎么扯到了唐伯虎,哦,对,也许唐伯虎写过一首“我爱秋香”的藏头诗,所以王楷由此一说。
楚江憋着不笑,而后勉为其难,点了点头道:“好吧。”完完全全是一副硬着头皮上的样子。
于是他们就开始走步子了,王楷呢,如果不想显摆一下所谓的风度,走第一步的时候就念出他口袋里面的那首诗,或许会比楚江快,但是走第一步就念的话,咱王楷才子的风度如何体现啊,于是他就一步三摆地走了起来。
咱江哥继续憋着不笑,走到第二步的时候,马上吟诵起来:“我非荷藕人,爱走青石魂,月上树枝头,寒来度一生。”
“砰!”的一声。
王大才子摔到在地上。
王俊也脸色煞白,目光呆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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