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我就尊重你的意见了。? ?中?文? w=w≤w≈.你要知道在毕业评定的过程中,法术道具是被禁止使用的。可是我也知道,这些道具和药剂当中,凝结了你不少的心血、智慧和对法术运用的理解,在试炼中体现它们的价值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常真法师摸着方云晖的头说。
常真法师走了,方云晖看着他的背影嘀咕着:“这哪里是什么试炼那,就是大学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那,不过我念了七年,就算在医大的本硕连读,也都该毕业了。”
试炼地点的选择,在京师以东大概六十四里的地方,群峰耸立,郁郁葱葱,有些人迹罕至的味道。更为重要的是,这里有一条狭长的山谷,长度和深度都非常合适,把毕业生放在这条几近六十里的山谷里面,把两头用法术结界给封锁住,这里就变成了一座天然的法兽猎场。
学校对这第一次法术试炼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御用法术师和守卫在边疆的大周帝国主战兵团,活捉了好几百初级法兽养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当然为了安全起见的关系,这些法兽的能力都非常有限。像火兔子,即便能够施放低级的火法术,也能给孩子们造成一定的威胁甚至伤害,但是却非常的弱小,再比如水狐狸,是一种长相跟狐狸一样的东西,却具备水6两栖的生存能力,还有风乌鸦,看起来黑黝黝的外型很吓人,也比一般的乌鸦大得多,可是最大的能力却是逃命时候惊人的度。
法兽固然是水准比较低下了,可种类却是相当的繁多,学校里为此给门徒们准备了非常充足的保护措施:军用的皮甲、水粮还有紧急时候使用的法术升空灯,还给大家按照各自的法术属性配置了储物戒指、小小的法杖、军用短剑、快弩箭等等。但是如果不是用法术杀死的法兽,不会作为试炼的成绩——成绩会被记录在随身携带的一个法术书卷上,每用法术击杀一头法兽,书卷上就会自动增添一条记录,详细地记载着品种、击杀法术、时间等等。
上述的这些东西,方云晖最感兴趣的无疑就是那个储物戒指,他自己带了一大批法术药剂和道具,正愁没有地方放,于是他跑到常真那里申请,能不能换给自己一个空间更大一些的戒指。条件是,法杖我不带了,带了也没什么用处不是,并且学校也根本没法决定到底给他配置哪一系的法杖。
毕业生里参加这次试炼的人数一共是四十五个人,按照五人一队的编制分成了九个小队。大家传来传去的小道消息说,根据在试炼中表现的优劣,前三名的小队共计十五人,可以在最终的毕业成绩当中获得加分,这可真是个好消息。方云晖,呵呵,没人认为他会对这个消息感兴趣,因为众所周知的是,他已经提前被定性为只能称为法术学徒了。
跟方云晖分在一个小队的另外四个人当中,三个男性的队友,其中有两个是出身于火系的门徒,他们俩在学校里历年的成绩,刘福和王恺都属于标准的中等生,水准就在学徒和一级法术师之间。如果这次试炼的成绩好,则可以非常大幅度地提高他们成为一级法术师的可能性。带队的队长温森,已经十九岁了,来自水系,他年龄明显偏大,而且绝对有一些领袖气质,他的父亲好像是大周帝国南方一个什么军团里的师团长,标准的军人作风。成绩显示,他一定会成为一名非常优秀的水系法术师。他在队伍当中的作用,更应该是负责指挥和保护队友,相对于猎杀法兽,他就不那么重视了。队中唯一的一名女队员,叫做耿小娟,风系门徒,主课成绩平平,但副科里面的圣光治疗术在系里却算得上小有名气。
谁碰上了方云晖这样的人同队,实话说,对试炼结果原本很期盼的刘福和王恺非常地不满,如果整队成绩好的话,自己晋级的希望就更大一些。如果队里多一名实力强大的队友,小队进入三甲的机会就更多,而方云晖,却显而易见地就是个累赘而已。
可是队长温森,想法却不是这样的,方云晖三年前打伤张忠吉之后,温森就曾经特别留意地观察过他。小云晖在法术道具和药剂的制造、运用乃至创造力方面的天分非常地高,高到了温森本人都几乎无法想象的地步。试炼这种有一定危险的环境之下,这些东西可能比真正的法术更重要,而且家里行伍出身的温森隐隐地感觉到,方云晖当年痛打张忠吉的那种手段和果决,一定在队中可以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至于耿小娟,她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有那么一点点的高兴。这纯粹是女孩子之间的攀比和嫉妒所造成的,方云晖在学校里算得上是知名人物,大家不都说那个被众星捧月一样推崇的赵霖儿喜欢这小子吗?说不定经过这次试炼,这个看起来很帅的小伙子会喜欢我呢!
方云晖根本就没有什么心思去揣测队友对自己的个中奇怪想法,他老老实实地按照温森的命令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这片丛林当中的情报几乎是已知的,没有什么法兽会去主动攻击人类,所有走在队伍的最后是最安全的——温森很懂得保护弱小的队友。
试炼过程的第二天。
今天的行程没有什么复杂情况,只不过是继续沿着深谷当中的宽阔河流进行前进和索索。温森的决断相当地明智,他选择了沿着河走,这样,充足的水资源可以使自己最强的水法术得到最大能力的挥,他强了,整个队伍也就都强了。而且,所有的法兽都是要来河边喝水的,在这个时候,正好方便全队猎杀。在已经过去的一天半时间当中,小队成功猎杀了两只水狐狸和一只成年的风乌鸦,那只风乌鸦的度移动真的很快,不过耿小娟的一个逆向风法术一场华丽地阻住了它的逃窜路线,它因此而降被刘福的火系法术击杀。方云晖也有一些贡献,他使用了一瓶带有迷幻效果的法术药剂,猎物中的一只水狐狸就是在中招了之后被队长温森击毙的。
五个人排成一队小心前进,忽然,最前面的温森举起了自己的左手,让后面的四个队员停止了前进的脚步,他压低了声音说:“等一等,大家做好准备,前面有大家伙出现啦!”
四名队友一齐都停住了步法。三名有法术在身的门徒都是一阵紧张,手里不由自主地紧紧攥住了法杖,方云晖则是轻轻地提起了那支轻便的军用弩,把它平放在自己的面前,食指扣住了机关。同时另外一只手紧紧地摸索着储物戒指,对这玩意的使用,他可比一般门徒的使用熟练程度强的太多了。
树丛中响起了一片悉悉索索的树叶摩擦声音,一个看起来非常凶狠的脑袋从树丛当中钻了出来,嘴中獠牙横生,喉咙当中出了令人惊惧的呼噜声。方云晖马上就认了出来,这是一头北方的横刺野猪。它背上的鬃毛告诉整个小队的人,它已经开始怒了,前蹄在做着恶狠狠的刨土动作,天知道这五个人哪里招惹着它了!
在书本上看来,横刺野猪不是什么高级东西,甚至连厉害都说不上,因为这东西不具备任何的指挥,哪怕是进阶之后成为横刺野猪王之后也没什么了不起。它厉害之处在于普通野兽的冲撞力和锋利的獠牙,还有就是头顶多出来一个横生的尖角,助跑起来后,这个横着长的东西可以放出宽宽的风刃,类似于初级风法术。再有就是它的力量和度相比起普通的野猪来更为厉害,也更具有杀伤力。
眼前的这一头明显没达到成年的大小,这种情形让温森感到一阵高兴,这类法兽在试炼场里不多见,比水狐狸那种不具有魔核的法兽价值高得多,如果干掉了它,成绩单上就一定很好看了。温森右手轻轻地朝左边指了指,刘福和王恺轻手轻脚地绕到了队伍的左侧,两人一起念动了火系的咒语,两颗硕大的火球分开左右进袭那头横刺野猪。火星在鬃毛上爆开来,烧得吱吱直响,它一声长嚎,低下了头,猛冲了过来,两支长长的獠牙加上脑袋上的尖角,非常像是一支夺命的三叉戟。
助跑的距离还不够,双方相距的距离说明了这是一场纯粹的遭遇战。不过在具有度和力量加成下的野猪倍感疼痛,这时候奔跑起来也具有相当的威胁。温森在指挥方面绝对是个优秀的队长,他事先早就已经盘算好了,野猪刚刚冲起来,他已经念完了一段法术的咒语——他在向刘福和王恺出指令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念咒了。随着温森手中的法杖飞舞,小队队员的面前忽然之间出现了一面巨大的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