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录用通知后,孟今奖励了自己一顿火锅。虽然是一个人,但她心里却也热闹得很。没想到这么简单就拿下了陆野秘书的职位,看来重生之路很是顺利嘛。
这一个星期内她租好了房子,是一个装修简单的单身公寓,离公司三站地铁的距离。孟今坐在床上,拿出手账本,写了一系列的to-dolist。她一直都有记手账的习惯,有什么商业计划或目标,及时写下能帮助理清思路并更有效地管理时间。
不过这辈子嘛,她想成就的事业只有一个!
“三个月内,拿下陆野!”
其实比起其他人,她的优势不少。
她知道种种陆野不为人知的癖好。他爱喝某个瑞士品牌的酒。他不喜欢吃海鲜尤其讨厌吃螃蟹,其实理由是小时候被螃蟹夹过手指……他不吃煮熟的鸡蛋黄,觉得噎得慌。他其实很怕热,也不喜欢任何烫嘴的食物。他还不喜欢穿任何扎人的衣服……
这个男人,长得宛如神明,但一系列的习惯却像是一个被惯坏的小孩。
正式上班就在明天,而这天晚上,孟今做了噩梦。
她梦到自己站在一边,陆野在不远处和一个野兽搏斗,被那野兽一口咬掉了胳膊。她惊呼一声,急忙想要过去,却发现双腿陷在了沼泽里,动弹不得。陆野不顾身上的伤,挣扎着过来救她,却和她一起在沼泽中越陷越深直至沉没……
孟今猛然惊醒,冷汗涔涔。
又做了类似的梦。
其实梦境,往往就是更为夸张的现实。
陆野做她的情人,虽说不情愿,但至少表面上一直很称职。
那次她有点发烧,陆野去厨房给她煮粥。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男人,第一次下厨自然是手忙脚乱。
她在客厅看着他切菜,突然听到他一声抽气,竟然是切着手了。她着急地过去,结果匆忙间绊倒在了厨房门口。最后还是陆野过来扶她,手上喷出的血沾在她的胳膊上,那样烫人。
之后不久又出了那件事,她开始声名狼藉被世人唾骂。
她和陆野提出了分开。
那时,二十五岁的他盯着她看了许久,之后缓缓笑了,如释重负的表情,更是带着再不掩饰的厌恶:“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回忆至此变得模糊,只记得从那以后,他二人便形同陌路,他从此不肯再多给她一个眼神。
“等我把你再一次追到手,一定会好好照顾你。”孟今在心里暗暗发誓,“你是我欣赏最宝贵的,最宝贵的人。”
不会再像上一次,即便心里想要把月亮摘给他,却只能带给他无尽的黑暗。
第二天,孟今早早地就起了床,在家给自己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后出发去了嘉华。
总裁助理meggie将她带到总裁办公室旁,让她先去和陆野见个面。
“陆总的秘书可不好当,这几个月已经来了三个(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