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时欢和牧亭筠一前一后的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从路边的草丛里,传来一声声狗叫声。两人循着声音找过去,发现在草丛里有一只浑身是伤被捕兽夹夹住的黑狗。
时欢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只狗。可能是因为它太帅了,忽略它身上的伤痕和血迹,它通体漆黑油亮,毛发柔顺,身体壮硕,两眼漆黑,犹如黑曜石般。
再加上它并没有平常狗狗看人时的那种楚楚可怜的眼神,相反,在它身受重伤面临威胁之下,它的双眼依旧犀利,简直不像个狗。时欢第一眼就觉得,这是个返祖血统的人类。那狗见他们没有伤害它的意思,这才稍微放松警惕,用舌头舔着自己的伤口。
“哇,好漂亮的狗,怎么受伤了,好可怜……”时欢心疼的走过去,奋力的想要掰开捕兽夹,但她的力气显然不够。
她对着牧亭筠露出祈求的眼神,对方便管不住自己的腿,走到她旁边,帮她把这条狗救了出来。
这只狗的体型已经很大了,时欢根本抱不动它。但是看到他到处是伤,根本没有行走的力气,她只能把它抱在怀里。
“我们送他去医院吧,没有宠物绳,应该是流浪狗,我想养它。”时欢说道。
“随你。”十五岁的牧亭筠根本没有想过,这条狗在将来回成为他的敌人,所以才轻而易举的同意了时欢想要收养它的心愿。
经过宠物医生的治疗,黑狗终于在三个月之后,恢复健康的体魄。
时欢已经十五岁了,这对于展翼和琅牙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展翼是因为,不能像她小时候那样,随心所欲的去操弄安琪,而感到憋屈。而琅牙则是在那次不经意听了壁角之后,一直无法直视对方。所以他们的意见难得的统一,给她在外面买一间公寓。
时欢把黑狗带入自己的公寓三个月,小心照顾,同时她一直暗暗观察他。这只狗非常聪明,会开门,会上冲水马桶,不喜欢睡地上,喜欢在桌子上吃饭,不吃狗粮。种种迹象,让时欢在心里确定,他就是和琅牙一样,是返祖血统。
可是时间匆匆过去了三个月,这只被时欢取名幽暝的黑狗,却没有发生一点变化。哪怕时欢用婉转的语言诱导它,也没见它给出多大的反应。这让她不禁疑惑起来,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
晚上,时欢给狗狗洗完澡时,被对方的调皮把自己的衣服已经全都湿了,于是她只好把衣服脱了,和黑狗一起坐到浴缸里,一起洗。
她全身只穿着一件内裤,让幽暝站在自己的双腿中间,拿着莲蓬头给它冲洗身体。它长长的黑色尾巴,不停的晃动,显示着他的兴奋。因为天气燥热,他吐着长舌头,喷出的气体都洒在了时欢的身上。
时欢喜欢幽暝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它没有一般狗身上的味道。在时欢为它(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