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承认她说的很有道理。我点头道:“倒也是。不过我有一点不大明白,难道找不到死者的头部就真的不能辨别其身份了吗?一个人的身体上是有很多的特征的,高矮胖瘦,身上的痣什么的,或者伤疤等等。这些都是可以辨别死者身份的特征啊?”
现在,我们完全转移了话题,变成了对这个案件的探讨了。当然,这与我的引导有关系,同时,我确实也对这件事情有很大的兴趣。自从我在逻辑推理方面的能力被发掘出来之后,对这样的事情就更加感兴趣了。
当然,平日里我不可能花费时间去研究这样的问题,因为这并不是我的本职工作,而且我自己心里也十分的清楚,我在这方面的能力其实并不算什么,而且如今破案的技术那么多,逻辑推理仅仅只是其中最基本的一个方面罢了。
但是现在这样的机会却非常的难得,况且这样也正好让我和闵思维免于尴尬。
她说道:“冯市长,你说的没错。我们都是学医的,所以应该知道我们每个人的身体是有着一定的差异的。但是很多差异是需要进行比对才可以区分出来的,而且大多数人的身体上的特征差异并不明显,毕竟长有六个手指,身上有大块胎记的人并不多见,也就是说,在我们人群中具有典型特征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这就如同我们的指纹一样,虽然我们每个人的指纹都不相同,但是我们不可能在没有比对的情况下就知道这个人是谁,而且即使是死者的亲属也不能因此而认出这个人来,还是那个道理,没有明显身体特征的人,他与其他的人并没有多少的区别,而唯一可以快速有效辨别一个人身份的就只有我们的这张脸。”
我点头。虽然她的话讲得比较绕,但是其中的道理却讲得很清楚、明了。
她继续地道:“包括一个人的高矮胖瘦,这也不能以此去确定一个人的身份,除非这个人特别的矮小,或者特别的高大,矮小或者高大得在人群中很罕见,这样的特征倒是就容易确定其身份了,这其实就和一个人长有六根手指一样,是非常明显的与众不同的特征,因为这样的人在人群中较少,所以也就能够很快地从人群中把他找出来。
据我们分析,这次这个案件的死者身高在一米八二左右,身体的其它部位根本就没有任何特别的特征,不,还有一个特征,就是他的中指靠近食指那一侧有比较厚的茧疤,大拇指的指腹也是如此,我们推测这个人可能是长期使用钢笔,可能文化程度不高,所以握笔的力度习惯性较大。
死者身上没有穿衣服,肯定是被罪犯拿走了,这就更难确定其身份。在我们江南省城,身高一米八二左右的人可不少,而且这个人还不一定就是省城的人,也可能是下面县市的人到省城来打工的,还有可能是从外省来的。冯市长,你说,警方怎么去确定其身份?”
此时,我已经完全地怔住了。因为我猛然地感觉到她刚才描述的这个人非常地符合阮婕前夫的那些特征。身高,还有他的手指。
那样的手指虽然按照刚才闵思维的那种解释也可以讲得通,但我更认为那是长期摸麻将的结果。据我所知,长期打麻将的人在摸到牌后是很少直接把牌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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