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1 / 1)

飘云没有回江边的别墅,她回到自己家里。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回来了,屋子里有一股干燥的灰尘味道。

其实,比起江边的别墅,她还是喜欢这里,狭小的空间,柔和的色调,让人安全而温暖。

她打开窗子,初夏的芬芳扑面而来,碎金子似的阳光落在翠绿的树叶上,首尾相接的白杨树已经潮水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

人们争相传诵,没有哪一年的白杨长得这样好,高大的树干傲然挺立在白云黑土间,俊秀天成。

飘云想,或许他们隐藏了某些秘密,在这喧嚣街市,寂寞的城池,曾经上演过一段爱的传奇。只可惜,还未结局,就匆匆落幕了。

她收拾屋子,将这小小的空间打扫的一尘不染。这间公寓是母亲用辛劳的汗水留给她的,她不想带着遗憾走。

门锁转动的声音,飘云并不惊讶,跪在地上继续擦地板,该干什么干什么。

爱谁谁,爱怎么样怎么样,反正她豁出去了。

寒城拿着钥匙站在门口,怔怔的看着认真擦地的飘云。在龙天佑的别墅没找到她,他想她可能回到这里。

他以为她会趴在床上哭,没想到她好好的在擦地。他以为她会需要他,没想到她谁都不需要。

“你来干什么?”飘云站起来看着他,这里的钥匙是她给他的,分开后一直忘记要回来。

“飘云……”寒城尽量保持微笑,“我去龙天佑的别墅没找到你,想到你可能回到这里来,就来看看。”

“现在看完了,你看到了,我很忙,请自便。”飘云在脸盆里洗了洗抹布,顺便下了逐客令。

寒城却没有走,一个人打量这间屋子。这里他很久没来了,曾经他所有温暖和幸福的所在。

这里的摆设一点没变。他们一起买的卡通水杯还放在厨房的柜子里,门口放着属于他的拖鞋,与她的是一对。之前无数次颠鸾倒凤的床上,还摆着那只熊宝宝抱枕,那是他第一次发工资时送给她的。

是的,什么都没变。只是,人变了。

“飘云,答应我,不要做傻事。”

“谢谢关心,我现在很清醒。”

“我可以帮你,只要我父亲插手这件事,隋家就不能一手遮天。”

飘云抬头看他,微笑:“条件呢?”

“你跟我走,我们重新开始。”

飘云站起来,指指门口:“柳寒城,请你出去。”

寒城绝望的看着她:“飘云,你在争什么?有什么比人命还重要?”

“没什么比人命重要,除了自由、尊严、希望和爱情。看来我们话不投机,请你离开。”

寒城简直咬牙切齿:“我就不信,你能眼睁睁看着他死。”

飘云微笑:“不能,所以我陪他一起。”

寒城一把抓住她的手,嘶喊道:“你疯了!我要是让你这么做,除非我死!”

飘云淡淡一笑,甩开他的手,拿起抹布转身去擦镜子,笃定的说:“要么你找人把我打得四肢瘫痪,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否则,你知道的,你管不了我!”

寒城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飘云已经将镜子擦得油光可鉴,白亮亮的阳光反射在上面,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狠狠的撂下话:“好!我们四个人,你,我,隋洋,龙天佑,我们看谁能撑到最后。我就不信!你真的这么铁石心肠。我更不相信!他真的愿意去死。”

寒城愤愤的走了,带着一丝对未来的期盼和侥幸。这是一场四个人的角力,比得是定力,意志,心脏的软硬程度和承受力,谁先动摇,谁就输了。

寒城了解她,自信的以为她爱龙天佑,就舍不得让他死,她没有那么好的自制力,她一定会回头找他。比起隋洋,她还是喜欢跟他在一起。他坚信这一点。

飘云也不相信自己可以铁石心肠的坚持到底,可是……她真的做到了。

在那之后,她的生活没有任何变化,每天按时起床,按时上班,按时吃饭,披星戴月,早出晚归,只是睡觉的时候身边少了一个人的体温,多少有点冷。

依旧认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班级的成绩名列前茅,得到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三模结束后,高考近在眼前。学生们个个摩拳擦掌,老师们个个严阵以待,如临大敌。师生们辛苦鏖战了三年,成败在此一举。

飘云终于松了一口气,把这批学生送走,她的责任就完成了,再无牵挂,她可以让自己潇潇洒洒的走。

隋洋,寒城,在那天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谁都没有,宛如晨露,消失在六月流火般的阳光里。

没有龙天佑的日子,时间就像白开水,没滋没味,井然有序的流淌着。

删去了□迭起的情节,人生也就成了一部无聊的电影,了无生趣。

小海天又长高了,以前送去的衣服都不够穿,飘云又给他买了很多换季的衣服。小家伙很懂事,把自己不能穿的都送给了年纪小的伙伴。听孤儿院的阿姨说,有一对北京来的夫妇愿意领养他。他很快就能离开这里,飘云很替他高兴。

奥运会快到了,奥运圣火传递在神州大地,世界瞩目。

油价又涨了,出租车要加一块钱燃油费,于是很多人开始锻炼身体,决定以后走路。肉价也在涨,糖醋排骨又比以前贵了。就是股价不涨,害苦了被深度套牢的中国股民,快淹死了。

美元还在贬值,布什快下台了,满头白发的老爷子跟一个黑小子争个你死我活,为的是入住白宫那块风水宝地。

四川还是余震不断,灾后重建进行的如火如荼。抗震救灾中的感人事迹不断在各大电视台轮番播出,发人深省,感人至深,死难者灵魂的芬芳涤荡着每一颗善感的心。

“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你一定要记得,妈妈爱你。”

飘云的眼泪滚滚的落下来,明明重复看过听过无数次了,可每次还是一样的痛,深入骨髓的痛。这是她在看守所之后,第一次流泪。

她把母亲的骨灰盒抱在怀里,轻轻抚摸母亲的脸,她还是笑得那么开心,比活着的哪一天都开心。原来,有些人死了是比活着幸福的。

“妈,对不起。你一直希望我能幸福,可是幸福对我来说太遥不可及了。不过没关系,我和你,还有他。我们一家人可以在另一个世界团聚。”她忽然笑了,笑着流泪,泪水就一滴一滴的落在母亲的脸上,仿佛流泪的不是她,而是她。

“你女婿不错的,是个很棒的男人,你一定会喜欢他。所以,妈妈,你一定要走的慢一些,我们去找你。我们……很快就去找你。”

判决果然下来的很快,死刑,毫无悬念。新闻上说,公安机关破获了本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毒品交易案,成功的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我们拥有这样的人民卫士,实在是万民之幸,苍生之幸。

飘云没有去听审,她知道,他不想让她看到他站在法庭上受审的样子。到了这一步,他不怕自己难堪,只怕她受不了,所以她不去,她要让他安心。

执行枪决的那一天,天气很好,白云如絮,风和日丽。飘云穿着漂亮的白纱裙,素净的脸没有任何妆容,只有一头长发像华丽的丝缎,水一样流淌在肩上。

一个人沿着山间的小路蜿蜒而上,天很蓝,风轻轻抚摸她的脸。阳光是一朵朵白亮透明的花,漂浮在静谧的空气中,自由的浪漫着。

山路两边开满了黄色的小雏菊,手指轻轻拂过,有风在指尖流动。抬头仰望漂泊的白云,有往事在心中慢慢沉淀。

苦难重重的童年,不值得仔细回味咀嚼。孤身奋战的少年,天一直很蓝。荆棘丛生的现在,拼却红尘,苦乐参半。

她生命中属于他的时日并不多,可是遇见他,是怎样的一场劫数?他带她看到人间最美的风景,却要中途离开。她如何摆脱命定的狭路相逢,然后独自继续生活不孤单?

没有答案,于是携手共赴黄泉。

终于攀上山顶,飘云眺望着刑场的方向,方圆三公里戒严,她看不见他。只有她白色的裙裾,在晴空下,在山野间,在时光里,飘飞起舞……

早就听人说过,死囚临刑前那一夜是很震撼人心的。

有人大哭,有人狂笑,有人傻愣愣的一直枯坐到天亮,有人不停的给家人写信。有人扬着脸,望着窗外的明月若有所思。

几乎所有的死刑犯都是瞪着眼到天亮,没有人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可是天佑,我知道,你一定会睡得很好,因为你知道,我一定会去找你,在黄泉路,在彼岸边,在鲜红如血的三生石前,我们两个孤魂野鬼要在忘川河畔再续前缘。

对了,忘记告诉你,过了奈何桥,就是望乡台,那里有个老婆婆免费提供靓汤,你可不要喝。那是孟婆汤,喝了,你就要把我忘了,忘了你曾经不顾一切的爱过我,忘记我曾经不顾一切的爱过你。

不过没关系,我很快就会来找你,不会让你等很久。我已经毫无顾虑了,只知道我把自己的一生毫无保留的交给了你。

所以这次,我一定要牢牢的抓住你的手。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

那天早晨,龙天佑睁开眼睛,透过监狱狭小的铁窗,望着外面弥漫着死亡气息的黑暗,生命的曙光慢慢降临,金色的早霞洒满大地。他平静的想:这一天,终于来了。

早就听人说过,死刑犯都是瞪着眼到天亮,什么都吃不下,也睡不着。

他却一觉睡到天亮,吃了满满一盆糖醋排骨。美中不足的是,没有飘云做得好吃。

行刑的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武警战士,执行过多次特殊任务,手里握着自动步枪,里面只有一发特制的子弹,挨着后脑,一枪毙命。

两名武警将五花大绑的死刑犯带上刑车,四目相对的那一刻,这战士有些吃惊。他以为一个罪大恶极的毒枭应该长着一张丑陋,狰狞、残忍的脸。可眼前的男人,却英挺俊帅地触目惊心。特别是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好像两颗闪亮的黑钻,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临刑的死囚是千姿百态的,有的哭,有的笑,有的骂骂咧咧,有的大声喊冤,有的大小便失禁,也有的口吐白沫,瘫成一团烂泥,被人像狗一样从车上拖下来。

龙天佑自己走到指定位置,笑了笑,对一脸严肃的行刑射手说:“听说要打头,能不能别让我破相?否则到了下面,我媳妇该不要我了。”

武警惊讶的盯了他半晌,点点头:“一会你张开嘴,让子弹从口腔穿过,就不会很难看。”

照例要跪下的,龙天佑神色平和地最后望了望远方瓦蓝的天空,他一点也不留恋这个世界,却对另一个世界有更多的期待,认为那是一个更为美好的存在。

因为有一个肯为他生,为他死的女人,会义无反顾地追去那里找他。他不知道阴间到底是什么样子,如果那里要凭借善念和爱心生存下去,他以后恐怕要让飘云照顾了。否则他真如同下了十八层地狱。如果那里跟阳间一样,需要用冷酷,残忍,暴力才能存活。那么把一切交给他吧,他会做得很好。

枪响的瞬间,他看到远方的山顶有一片洁白的云朵,好像一个裙裾飘飘的美丽少女,带着飞翔的美感,向他这边远远的飘过来。

龙天佑笑了,他满足的想,他的女人终于来带他走了,他再也不用一个人躺在荒草丛生的世界,仰望昼夜苍穹。

龙天佑的匕首在阳光下闪动着乌蓝色的光,幽幽的乌蓝色。凛冽的刀刃宛如他笔直的眉峰,冷寒雪亮。

枪声响了,回荡在幽静的山谷中,惊飞了林间的鸟雀。

飘云望着飞翔的小鸟,望着远处的山峦,望着看不见的男人,平静,淡然,骄傲的微笑着。

她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薄而脆弱的皮肤,新鲜的血液在蓝色的血管里活泼地涌动着。

她能找好位置,一刀毙命。天佑在雪地里摸过的,她忘不了。

风好像停了,空气中弥漫着快乐的阳光,薄薄的血雾慢慢淹没了眼前的绿树和山川。妖艳的红莲在她雪白的衣裙上悄然绽放,味道又香又甜。

飘云倒下的那一刻,一直以来的疑惑终于得到了解答。

原来,人真的有灵魂。她感到自己的灵魂从身体里飞升出来,飞过茫茫原野,穿过朵朵白云,随着丝丝缕缕的清风,飘得很远很远,飘回她爱的男人身边。

于是,离开前,她始终微笑着仰望蓝天。

天佑,我来了。

飘云,你来了,我等了你好久,好久…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对吗?

是的,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们可以永远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

真的吗?你没有骗我?

真的,我没有骗你。宿命……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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