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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二十二章 闹市杀人案(1 / 1)

公孙瓒与刘备,晓行夜宿,从涿郡、到中山、常山、赵国、魏郡,走得是到雒阳的大道,大道虽远数百里,却平坦宽阔,也方便吃穿住宿。

到魏郡邺城之后,转到小道至黎阳,南面就是滔滔黄河,与后世的长江差不多宽阔。这一段约1300里路程,按理说骑兵飞驰日行2、300里,6、7天到达不是问题,却走了10天。

本以为骑兵长途行军很容易,然而真走起来,困难比想像中多得多。

骑兵行军,喝水、吃饭、睡觉难以讲究,经常会有士兵喝生水感风寒、生痢疾。而且马背上时间长了,且不说其他,从上午开始连续骑马,到了下午人会腰酸背痛。一天、两天还可以咬牙坚持,三、五天之后,许多士卒摩擦地两股之间生痛流血,马也累得连续掉膘。

公孙瓒就嘲笑刘备:“身娇肉嫩!你把练武骑马的时间都用到女人身上吧!你看我大腿内侧都是结巴。”

韩当和几个近骑也脱下长裤,秀出双大腿内侧的结巴:“过几天疤痕好了,便没那么疼啦。”

刘备转过头去,心说谁看男人的大腿,不就是比较长么,不就是大长腿么,谁稀罕。

东汉还没有完全版的马鞍马蹬,刘备只加装了简易马具。马鞍马蹬技术含量并不高,不是做不出来,考虑到在拥有大量骑兵和控制优良产马地之前,把完全版拿出来更容易被草原人学去,大大提高他们的战斗力,甚至改变中原草原战略力量对比。

面对刺耳的笑声,刘备只好熄了心思,老老实实磨擦大腿,实在疼得厉害就下马步行一会,每日休息,岔开双腿,一步一挪,一挪一疼,像是被爆了菊花。速度就慢了下来。

从经济角度考虑,也不得不慢下来。苏双张世平从刘备公孙瓒处买了塞外马50匹,并其他马百匹,一直跟着刘备、公孙瓒大队到魏郡,打算在魏郡卖一半,到雒阳再卖一半。一路上没谁敢吃拿卡要,节省了一大笔钱。刘备、公孙瓒也多带了近百匹马,并边郡特产若干,走繁华路段,可以边走边卖,以供路上开销。

从黎阳渡黄河,就是白马。过济水之后,河流越来越多,一百人也不是小数目,有时候等渡河就是半天,严重减慢了进军速度,急的公孙瓒抓耳挠腮。刘备则建议转向西面的陈留浚仪。

浚仪是汴水、睢水、鸿沟、阴沟、汤渠水等河流水渠汇合和分叉之处,后世有更响亮的名字——汴梁、开封。黄河流域的关东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当然是雒阳,但雒阳东不得开封、北不得河内、南不得颍川,则无以重,难于守,孤城一座。

浚仪的几条河水上,船只应接不暇,遮蔽河流,高峰时段经常堵船,浚仪县尉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疏导交通,仿佛后世交警。运粮食、货品到司隶的船只,南下反郡时多为空船或者半空船,刘备租用船10艘,顺着睢水东南而下200余里,两日就过陈留、雍丘、襄邑、宁陵,到梁国郡治睢阳。

公孙瓒上船就带头开始吐,第一天吃啥子吐啥子,第二天已经把胆汁都吐出来了,那么英勇好强的一个人,趴在地上起不来,坚决要求停船上岸。

这次终于轮到刘备嘲笑公孙瓒啦。北方士卒多不适应坐船,只好停一晚。

第二日刘备、刘朗、祁济等赶早集,入睢阳卖马。从上谷出发时,祁胭脂特意让祁济跟刘备一起南下,说是要防止拈花惹草。各位说刘备是这样的人吗?

睢阳位于睢水之北,后世称商丘,春秋时是宋国首都。两汉时为梁国国都,主体为西汉景帝同母弟梁王刘武所修筑,城墙高数丈,厚数丈,引睢水为护城河,是江淮间首屈一指的雄城,与东面三百里外的徐州彭城遥遥相望,并为江淮屏障!西汉景帝七国之乱时,梁王拒此城抵挡吴王十余万人马超过三月,可见睢阳之坚固。

正巧赶上大集,睢阳南市距河数里,从码头到城门是接连不断的店铺,人潮汹涌,入城后更是摩肩接踵,车辆堵塞,花了近一个时辰才走到南市卖马区。

“瞧啊,胡人,真的是胡人!”

“你懂什么,那是乌桓人。”

“好马,塞外马,马的牙口还年轻,膘肥体壮,最适合长途,又容易养活,好马!我出五金!”

“我出六金!”

乌桓人祁济是最好的广告,数十人将刘备等围住,有的好奇乌桓祁济的乌桓打扮,更多围着塞外好马转圈。若不是刘备身旁人多,又着军队制式铠甲,估计眼红地人会上前抢劫。

5匹马,并一些毛皮、草原野味,卖了30金,外加5万钱,换了干肉、咸鱼、果脯、油料这是带船上的,并一些新鲜吃食做早中餐,祁济被黄亮亮的金子晃得眼花,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抱着金子不松手。看得一旁的刘朗十分无语。

。。。

集市外侧突然传来两、三声男子的惨叫。

接着是“杀人啦”“救命啊”!

又几声惨叫。

一群人一起吼道“抓住他!”

“就是那个黑脸汉子当街杀人!”

又是几声惨叫。。。

刘备、刘朗、祁济急忙循着声音赶过去,身边有数名着甲跨刀精锐,怎能不见义勇为!在着甲的军中精锐面前,再凶悍的贼人,不过是插标卖首的奖金罢了。

集市上刚刚人满为患,仅仅几炷香时间,百姓像没头的苍蝇,四散逃亡,已经散去不少,可人家大多往北跑,刘备往南冲,一时间怎么快得起来?

等到达案发现场时,只见一群人围着倒在血泊里的一男一女,正在哭泣。那男子腹部不知中了几刀,流出一大摊血,女子胸口、颈部各中了一刀,两人的衣衫华贵、花纹繁复,加上血液,份外扎眼!

抬头一看,李府。

刘备抓住一个瑟瑟发抖的家丁:“杀你主人的贼跑哪里去了?”

“南。。。南面。南。。。门”

此时太阳升起,迎着阳光远处看不清楚,只见几十米外往南的路上,留着两具尸体,还有三人倒在地上痛呼。更远处,仿佛是一群人,磨磨蹭蹭向南跑去,像是看热闹的朝阳群众。

“贼人有几人?长什么样?”

“一。。。人,是个黑脸、浓。。。眉、虬。。。虬髯大汉,高约八尺。”

刘朗不由变色:“一个人在闹市连杀数人,伤数人,扬长而去!必有樊哙之勇!”

刘备亦吃惊,这可是在尚武的汉代,大量壮丁都有服兵役,不是后世一把杀猪刀就可以砍小半个翻基层派出所时代,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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