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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再相逢(1 / 1)

“王爷可还记得我们一起放河灯的时候”?柳凝霜问。

苍沐非仔细回想那天晚上的场景,好像是记得的,就是被那个无耻的女人破坏了。

“当然记得,霜儿若是愿意,本王可以陪你继续放河灯”。苍沐非笑着说,眉眼间的寒意虽然没有散去,勉强称得上是温柔。

“好呀”,柳凝霜微笑。

林月兮此时正在明月湖上的亭子里,天冷,明月湖人少了许多,就算有人来青烟巷也是奔着妓院去的,一时间,偌大的明月湖十分寂静,以至于,本就离他们不远的林月兮完全听得到他们的对话。

“绿锦,这天有些冷,你去打些酒来”。林月兮看了看湖平如镜的明月湖,忽然有了饮酒的雅兴。

绿锦转身就去酒巷,亭中只剩林月兮一人。

林月兮一身狐裘披风,面部皮肤晶莹透亮,黑发如瀑垂在肩上,笑容恬淡而有神采,远远望去,竟和狐仙一样美了。

“姑娘,好久不见”。听得一声浑厚的男子声音,林月兮回过头,原来是皇城第一才子王牧之。

“原来是公子,弦月感谢公子赠伞”。林月兮淡淡的说,声音空灵如深谷黄莺。

“原来姑娘叫弦月”,王牧之轻喃道。

“佳人如月,光华皎洁,这话用来形容月兮姑娘一点也不错”。王牧之赞叹地说。

“公子谬赞,论气度风雅,公子才是皇城一绝”林月兮回道。

“不知姑娘可否愿意与牧之同游明月湖?虽说这冬天确实没有什么看头,但是在湖上看世界,想来也别有洞天”。王牧之唇畔带笑,气度高华。

“王公子盛情,弦月当然乐意,泛舟江湖,弹琴说赋,本身就是一件美事”。说着,林月兮轻轻一笑。

王牧之在一旁看的呆掉,他完全没有想到,在这里还能再见到那日雨中的姑娘,那个姑娘别具一格,连想法也是那么新奇,完全不娇柔造作,更重要的是,那日雨中一见,面前女子的姿容与笑容都留在自己心里,今日再见,王牧之心如止水的性子里还有一丝似有若无的动荡,像是湖中掉下一片落叶,引起湖皱一片,再恢复原样,总有一些是不一样的。

“张因,去备船,再带些小菜,酒要......”。王牧之一件一件的吩咐着,生怕漏了什么,扰了雅兴,说到酒时却被林月兮打断。

“酒就不必了,我已经令人去打酒了”。林月兮说。

王牧之也是呆掉:“姑娘一个人饮酒吗”?

林月兮的洒脱不羁,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但是每次都能带给他不一样的新奇体验。

冬天风大,林月兮的头发风吹乱,在风中肆意挥舞,林月兮不动声色的按住头发,一手搭在胸前,看起来多了丝女性的妩媚。

“那又如何?酒从来就是好东西,有人常说,一醉解千愁,可是酒的用处可不止这些”。林月兮说着,王牧之的眼睛中有了一团迷雾,他已经不知道林月兮会说出什么样新奇的话来。

“那姑娘以为,还有什么呢”?王牧之虽然疑惑,但是皇城中大家公子的气度还是有的,说话依然温润如玉波澜不惊。

“这个嘛”。林月兮站在亭子边沿,观望着湖中的倒影,觉得湖中的水虽然温柔,还有一种气吞山河的气魄,看着有天光有云影的湖,林月兮觉得心情也畅快起来。

“饮酒不论对于谁都是一件人生乐事,你看人生苦短,饮酒作乐当然不能少,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林月兮侃侃而谈起来,眉飞色舞神采飞扬,王牧之在一旁看着不说话,只是觉得,男子也不能有面前女子的胸怀气魄。

“你看人开心的时候,有酒助兴会更好,有宴会,就可以表达出来语言所不能表达的东西,再者,男女在一起,有酒自然也是好的,比如说,你和我,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我倒不想名流千古,只想着今日能与公子一醉方休就好”。林月兮说完,静静的看着王牧之,心中却在想,苍沐非,你看见了吗?只有你能寻欢作乐吗?一会儿有你惊讶的。

啪啪啪,王牧之鼓起掌来,眼睛中满满的都是赞赏:“想不到,弦月姑娘胸怀气度丝毫不差男子”。

听到王牧之这样说,林月兮只想上前握王牧之的手:高人呀,现代都是拿姑娘当汉子拼的,今日你说的这些虽然有些封建腐朽吧,好歹是看破了一点,最关键的是,你看破了居然也没有不认同,孺子可教,孺子可教呀。当然,这些话林月兮只愿意在心里想想,说出来还是不敢的,就算王牧之是一个洒脱胸怀宽广的翩翩君子,但是年代太久远,自己的观念肯定不会接受的。

再说,这王牧之翩翩公子,自己握他的手,那就是明目张胆的调戏,把王牧之吓跑怎么办,自己拿什么跟苍沐非斗。

这旁,苍沐非与柳凝霜已经买好了荷花灯,正在题字,林月兮远远望着,觉得苍沐非的身影真是挺拔出众,但是看见柳凝霜脸就变了,心想再好看有什么用,不也是喜欢上一个恶毒女人,其实林月兮觉得柳凝霜是个青楼女子倒没什么,讨生活嘛,人家有胆子这样做,也是很有勇气的。

长得不错,就是太歹毒。

林月兮在心中给柳凝霜下了定论。

这一边,王牧之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只等着在亭中醉饮一番。

“弦月姑娘,牧之敬你一杯,先干为敬”。王牧之说完,准备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林月兮看见王牧之已经举杯,立刻举起面前的酒杯:“多谢王公子”。

一杯尽,林月兮喝过酒的脸上泛上红意,看起来很是可爱。

白衣,黑发,酡红的脸。

王牧之不由得看呆了,饶是他见过那么多才女佳人,但是自己从来没有将她们放在自己的心中,这个女子,不是最美,她的脸最多算是清丽有加,但是那眼睛中的神韵,那种流转的光华,却比太阳更耀眼,比月亮更皎洁,像风一般自由,却没有风的干涩,像露珠一样晶莹,却没有露珠那么微小。

天下独一,王牧之在心中默叹道。

“王公子,你不必叫我弦月姑娘,听着别扭,既是红尘知己,管什么礼节,直呼其名就好”。林月兮再饮一杯酒,眼神中流露着说不出的风情。

王牧之唇角带笑,风过时,衣袖飞扬,笑容不改。

“好,那姑娘就叫我牧之就好”。说着一杯酒,迎风而尽。

“牧之,你为什么才情甚高,却不肯入朝为官呢”?林月兮问道,对于王牧之,她已经调查过,京城第一公子,一诗千金难买,却不知为什么没有做官。

王牧之一笑:“不知道弦月会如何想”?

林月兮看着远处,湖光在整个视野中显得微小。

“我想公子这样的人,应该是不喜欢繁文缛节的吧,以弦月对公子的猜测,大概公子还是适合品梅弄雪,弹琴饮茶,吟诗作对,想必公子并不擅长官场的交流吧”。

王牧之听完林月兮的话,再度吃惊:“姑娘聪慧灵秀,虽然没有完全说对,但是也八九不离十了”。

林月兮微笑,这有什么?有才不为官,当然是不喜欢,不用猜。但是,林月兮看看王牧之,这一身如玉气质,还真是不适合。

“家父二十年前官位不小,因此常常忽略家事,母亲多病,父亲也没有时间照顾,直到母亲死后,父亲才难得回来一次......”王牧之脸色暗下去,想起了往事。

那时候他还小,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常常不在,五岁稚龄,并不知道母亲常年多病早就拖垮了身体,终于,等到母亲快要死去的时候,他才突然觉得自己要失去什么了。

自己的母亲,永远温婉眉眼温柔的女子,临死前对小小的他说:“牧之,如果你长大了,千万不要为了什么名利奋斗,如果你有妻子,一定要好好爱护她,不要,不要让她受了委屈,更不要几乎一年都不回家”。

所完这些话,母亲就断了气,那是他并不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只是觉得他叫母亲母亲不理会他他很难过。

不知道死亡的意义,但是后来明白后那疼痛却一分不少,很多年后,他大了一些,开始明白很多道理,她才知道,母亲原本无病,就是抑郁成疾,不得善终。

那时候,他想起来母亲临终前所说的话,决定不要为官,恰恰好,他也不喜欢。

其他世家子弟都免不了称为官员的命运,因为家族需要,因为父亲急迫,但自己的父亲因为愧对母亲所以让他自由选择,他才有了这样的闲情,不问俗事。

听完王牧之的话,林月兮觉得怅然,这个时代的人,大多觉得女子是负累,其实只不过是那些女人没有办法崭露头角而已,她们甘愿沦为制度下的牺牲品,是因为爱,但是往往爱总是给人带来伤害,甚至,万劫不复。

林月兮幽幽的叹口气:“牧之,人去一切皆空,相信你的母亲已经忘记了前尘,一切都重新开始吧”。

“但愿如此”。王牧之又饮了一口酒,眉眼间的哀伤散去,复归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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