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四月十六是帝国的乞福节。相传从前虫族还未进化时,他们的祖先会在这一天成群结伴来到高高的山顶上,他们寻找最高、最有生机的那一颗树,其中最强壮的一只站在它最高的那一片树叶上,抬头仰望月光。
有人说月光在虫族进化的过程中起了神秘的作用,或许正是月光中奇妙的物质影响了他们的进化——但不管怎么说,每到四月十六,他们总会感受到血液中的澎湃,这也是这种说法的一个证据之一。
所以,即使在摆脱了昆虫形态的今天,每逢四月十六,人们总会成群结伴地出门,在街市里走街串巷,互相祝福,也有人在这里找到了一生的挚爱。
发展到后来,这节日实质上更接近于情人节了。
秦简之听着林业对于传说的津津乐道,无聊地打了个呵欠。严景据说今天还是不回来,这让他对这个节日兴趣寥寥。
他环顾四周,满街满街挂着的都是各式各样红色的灯笼,一路绵延向看不见的远处,各家各户灯火通明,有热气腾腾的小摊,里面售卖各种小吃。
林业手里提着一个可爱的兔子灯笼,秦简之嗤之以鼻,想了想他转身买了一个威武的螳螂灯笼。
林业:“……”
看着有意无意将螳螂往他的兔子头上放的秦简之,他觉得自己的好友自从结婚后,似乎开启了某个不得了的大门。
“在这种良辰美景,你看起来一点也不激动。”林业纳闷地看着秦简之,“你内心就没有一点触动吗?”
“我并不像某些人一样,每天只会想着去勾搭雌虫。”
中枪的某些人之一捂了捂胸口:“说这种话,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秦简之扭过头,冷冷一笑:“我什么时候有这种东西了——我自己都不知道。”
……
林业理了理袖子,决定还是不要惹今天的秦简之了,一看就心情不好,他还是不去撞枪口为好。
他好心情地看着四周的雌虫,帝都美人多——
看那边,一位典型罗斯特族的雌虫,他穿着一身嘻哈风的衣服,偏偏在胸口处别了一个古朴的民族饰品,明明是张扬的红色头发,却长了一张可爱的婴儿肥的脸,实在是可爱极了。
林业有些特殊的小癖好,他十分钟爱可爱型的小雌虫,但偏偏大多数雌虫都生得高大健壮,尤其是那翅膀,看起来狰狞又可怕。
突然他眼前一亮,一个小小的身影埋头冲了过来,一头银白色的头发显示了他马里斯族的血统——这一种族的雌虫大多生得比同类小一些,连翅膀都和小精灵一样精致。
但可惜——
林业撇了撇嘴,看他的样子,估计是冲着秦简之来的。
他忍不住又想去撩拨一下秦简之正郁闷的心情,却看见那雌虫在接近秦简之时突然拐了个弯,扑进了自己的怀里——那动作看起来就像是硬生生拐了个弯一样,毫无道理。
怀里一脸娇羞的雌虫抬起头,那娇羞突然变成了惨白惨白的刷墙色,这瞬间的变化让林业几乎要拿出镜子看看,是否变成了青面獠牙。
“哟,艳福不浅。”秦简之阴阳怪气地吹了个口哨。
……
周围所有雌虫都在似笑非笑地看着林业怀里小小的雌虫,本着爱护一切雌虫原则的林业无奈地扶好颤巍巍的小雌虫:“你没事吧?”
“……没事。”
他脸上的惨白神色缓缓褪去,仔细一看,这雌虫生得着实是好。银色的头发只在脑后留了个小辫子,看起来十分活泼,透过前面刘海的缝隙,可以看见他大大的杏眼,在月光下泛着幽幽的光,嘴唇粉嫩十分诱人,就像小小的瓷娃娃一样。
最让人满意的是,他居然长得比、林、业、还、矮!
秦简之一看林业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递给林业一个“我懂我懂”的神色,伸手按住头上的帽子低头就走了。
临了临了还把自己手里的灯笼和林业的碰了一碰以示庆祝。
“……”
林业悄悄地翻了个大白眼,低头一看,自己怀里的小雌虫还在恋恋不舍地看着秦简之的背影,忍不住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啊对不起!!”
林业好笑地看着忙不迭低头鞠躬的雌虫,展露出了自己引以为豪的暖人笑容:“你看起来不是很好,我请你喝杯咖啡?”
“哦……谢谢哦……”
——————
秦简之低头进了一个破旧的小巷。
他已经知道秦大奶奶让他来逛街市的目的了。从刚刚开始,他就能感受到许多若有似无的视线。
这视线来自于街边吃糖葫芦的雌虫,来自于店铺二楼看书的雌虫,来自于一边举着灯笼闲逛的雌虫。
有的相貌精致冷艳,有的气质高雅,有的美艳逼人,令人惊讶的是,其中甚至有一个来自于洛斯族的雌虫——这个种族的人有着暗色的皮肤与银色的眼睛,耳朵尖尖,像是传说中的夜精灵一样,数量极其稀少。
这是卯足了劲给他塞对象呢。
直到那个小小的马里斯族雌虫冲了过来,他悄悄地给他脚下使了个绊,让无辜的林业背了锅。
但他也实在忍受不了这监视一般的视线了,拐了几个弯,又设了几个视觉障碍,终于摆脱了这些人。
他松了一口气,抬头一看却忍不住皱了皱眉。
他把心神都放在那些人身上,拐了太多弯,却不小心进入了帝都里有名的“垃圾街”。
这里污水遍布,鼻腔里弥漫着生肉腐烂的气息,耳边萦绕着蝇虫的声音,他像是置身于下水道里一般,连空气都是黏腻的。
每个城市都有着他黑暗的一面,帝都也不例外。
就想牙齿根部牢牢粘附的牙垢,这污渍顽强又坚硬,盘踞在看不见的深处,只有洗漱时才能感受到一些磕碜的触感。
远处传来若有似无的呻、吟声,像是动物垂死时发出的微弱气息,死亡的阴影已经笼罩在上面。
秦简之闭了闭眼——
他救不了这些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子弟。更何况他救了这一个,他能救得了别人吗?
假如救了这一个,那别的沉沦在其中的人,他又凭什么厚此薄彼呢?
这样想着,他抬腿就往外走去。
余光却看见一截手臂,在破落的街角处伸了出来,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白惨惨的,它伸向天空,如同冬日里冻僵的雏鸟爪子,瘦弱又僵硬。
“艹。”
秦简之低声咒骂了一句,这人怎么偏偏叫自己看见了——最好是已经死了,这样自己就可以走得理直气壮了。
他紧了紧身上的风衣,快步走了过去。
那人裹在一块破布里,似乎原先应该是红色的,但因为污渍和血迹已经变成了近乎黑色的样子。秦简之皱着眉勾了勾手指,从布料上破开了一条整齐的口气,露出了里面的人。
“……!!”
秦简之因为震惊倒退了一步。
这人——这人长得和严景可真是像啊!
除了年龄要稚嫩一些,那眉眼的轮廓简直一模一样,只是瘦了许多而已,乍一看他还以为严景倒在了这里。秦简之再一划,这下连身体都暴露在月光下。
瘦小的身上几乎没有任何衣物,无数狰狞的伤口横亘在上面,深的甚至可以看见白森森的骨头,还有些十分古怪的伤口,但奇怪的是,脸上却没有任何的伤痕
这人是严景的谁吗?
一瞬间秦简之脑中浮现无数的猜测,连失散多年的兄弟都出来了。他伸手去探这人的呼吸,尚有一丝留存。
他叹了口气,喃喃自语:“我今天可真是诸事不顺。”
他脱下风衣,将这人几乎完全□□的身体包裹住,然后抱了起来——他轻得就像一根羽毛。
然后转过身,将一切污垢都抛在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