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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已经十八岁的老人,虽然没有进入军营,却帮着运送物资,他亲眼看到,有一支数量还不到五十人的日军别动队,被中国军队重重包围。在侵略者的屠刀下,有了太多血与泪的中国军队;在军国主义思熏陶下,已经变成噬血野兽的侵略者,双方都没有退缩,战斗甫一开始,就进入最激烈最疯狂状态,双方就象是两头已经彻底失去理智的野兽,他们拼命的在对方身上撕咬着,同时承受着对方倾泄到自己身上的攻击,战场上到处都是枪声,爆声,中间还掺杂着士兵疯狂的吼叫,和中弹负伤者痛苦的哀嗥。
就是区区五十多名日军别动队,他们在身陷重围的情况下,和中国军队交战七个小时,他们打光了所有子弹,就算是这样,他们依然用刺刀打退了中国军队四次进攻,直至他们最后一个士兵,被已经彻底杀红了眼的中国士兵一刀劈飞了脑袋,整个战场才终于安静下来。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老人不再与人好勇斗狠,因为他知道,面对战场上的职业军人,他的这点勇与狠,根本不值一提。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老人对职业军人,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
这个年轻男人,并没有色厉内荏的吼叫,也没有亮出什么家伙,彰显自己的威风。他就是静静站在那里,一股大漠风起般的杀气,就那么扑面而来,在瞬间就让老人感受到了几十年前,那场疯狂野蛮到极限,更将人类彼此间的残忍发挥到极限的战斗。
不对,这个年轻人身上透出来的杀气,竟然比那支从身经百战老兵中挑选出来的日军别动队更浓烈,也更放肆。
这个年轻男人是吃公家饭的,但他并不是公差,他是一个军人,一个受过最严格训练的特种兵!
当政府派出特种部队,来抓捕马魁的时候,就再也没有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还能,还敢去保护他。这个魁伢子,这次是踢中铁板,真的是死定了。
老人的脑海中思绪万千,燕破岳猛的提高了声音:“让开!“
老人的意识还反应过来,身体已经自动做出反应,侧开身体,给燕破岳让开了一条通路。
看着燕破岳扛着马魁,拉着薇薇的手,大踏步向前走,老人的嘴皮子一动,最终却欲言又止。
从这里到村口,有近两百米的路,路上挤满了闻讯而来的村民。就算是特种部队,他们也是中国的特种部队,是人民子弟兵,只要不主动亮出枪械做出过激行为,这些特种兵就绝不会动用枪械。
面对挤满整条长巷的村民,想要在不动用枪械的情况下硬生生挤出一条通路,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要那个扛着马魁的年轻特种兵气势一顿,再不复身上那股以一贯之的绝对锐气,他就无法再突破人群,真这样的话,马魁还有一线生机。
挤在路上的人群,仿佛随着老人的让开,被劈出了一条无形却真实存在的路,燕破岳走到哪里,哪里的人就会不由自主的让开,眼睁睁的看着燕破岳一步,一步,又一步的向前村外走着。
老人在心中低语着:“我就不信,你的气有这么长,能一路坚持到最后!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对,千夫所视,无疾自终!“
面前是一张张陌生,却对他充满排斥与敌意的脸,在这种要命的时候,不要说是有人登高一呼必将应者如云,哪怕是有人向他吐出一口口水,都可能形成表率,让四周现在还没有动手的村民一拥而上,真到了那个时候,就算他燕破岳长着三头六臂,也会被人海淹没。
燕破岳甚至可以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勇气和意志,正在这种以寡敌众的意志对抗中在快速消耗。
燕破岳在这个时候,真正明白了千夫所视无疾自终这句话背后,那无比深刻的含意。但是旋即,一股不屈不甘的火焰,却猛然在他心底扬起,他扛在身上,必须带走的人,是一个用十年时间,赚了几百斤黄金,不知道坑害了多少同胞的毒枭,这样的毒瘤在社会上多呆一天,就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因为他而妻离子散。他燕破岳行得正站得直,坦坦荡荡仰不愧对天,俯不愧对地,面对一群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充当毒枭保护伞的村民,他纵然是千夫所视,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他问心无愧,又怎么会无疾自终?!
孙子兵法有云,“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意思就是说,在战场上从敌人手里抢上一份粮食,等同于自己国家从后方运送过来二十倍的粮食。同样的道理,一个毒枭,他能赚上一块钱,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是二十块的份量!
燕破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突然放声喝道:“我知道,甘肃穷,这里地势好的地方干得要命,雨多的地方又都是大山,风不调雨不顺,没有跟上改革开放,别的地方都富了,甘肃依然穷得要命,就连路都没有修上几条,拿着锄头从地里刨食吃,能塞饱肚子就不错了。想赚钱,让家里人吃上好的喝上好的,这没错。但是,穷,就可以种罂粟卖鸦片,穷,就可以去坑得别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吗?!“
没有人能回答燕破岳的问题,拦在燕破岳面前的村民,没有人敢面对燕破岳那双因为讲心中所想,言心中所言,坦坦荡荡中,自然而然扬起了一股大气概的眼睛。
面对燕破岳的步步进逼,那些心中有愧的村民,不由自主的向两侧退让,竟然就这样,硬生生给燕破岳让出了一条通往村外的路。
燕破岳的声音,在人群中继续回荡着:“你们可以抱怨老天不长眼,把自己生到了这么穷的地方,但是别忘了,树挪死,人挪活!你们可以举家搬迁,大家都是有手有脚,两个肩膀上顶颗脑袋,我就不信走到外面去,只要肯吃苦耐劳勤俭执家,就不能搏出一个柳暗花明!“
人群中传来了一个低低的声音:“怎么说,这也是我们的家,我们的祖宗,可都埋在这里。“
没错,故土难离落叶归根,这是中国人流传了几千年的根族文化,也就是因为这样,才有那么多人,明明有更好的出路,却守着自己出生的那片贫瘠的土地,眷恋得不舍得离弃,就这么一代代的繁衍生息。也就是因为这样,中华民族,才会有着吃苦耐劳,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用自己双手改变世界的优良品质。
“不想走,没关系。“
燕破岳停下了脚步,他环视全场,放声吼道:“制毒贩毒,放在哪朝哪代,都是砍脑袋的死罪。我不知道你们中间有多少人参与了制毒贩毒,我就是想问上你们一句,你们连死都不怕了,把这股不要命的狠劲用到正途上,还有什么你们不能做,做不到的?!“
四周一片寂静,所有村民都闭紧了嘴巴,只剩下燕破岳那轰轰烈烈的吼声,猛烈冲击着他们每一个人的耳膜:“做正经生意,是要吃苦的,当然没有种鸦片,卖鸦片来钱快,但是赚这种断子绝孙的钱,你们能吃得香睡得好吗?如果赚了钱,却不能快乐起来,每天都要提心吊胆,唯恐哪一天自己就被送上死刑场,这样的钱你们赚得再多,又有什么用?!“
乖巧的紧跟在燕破岳身后,一声不吭,一步步向外走的薇薇在这个时候已经痴了。
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不会忘记这个拉着她的手,昂首挺胸向前走的叔叔。
他只有一个人,可是他的气势,却比在场几百名村民加起来的更强势,更狂野,更嚣张!他一边慢慢向前走着,一边放声痛斥身边的每一个人,把他们骂得狗血淋头,竟然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和他理论,明明有那么多人手里拿着棍棒之类的武器,明明只要他们一拥而上就能稳操胜券,可是直到最后,都愣是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先动手。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燕破岳扛着马魁,带着薇薇,分开人群一直走出了村外。
过了很多很多年,薇薇才终于明白了这一刻的道理……人间自有正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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