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以恒一看突然有人拦了出来,还以为是克府的家丁,不禁吓了一跳。($>>>)要是今天这事儿,连腐国泰山老大人家的下人都知道了,那小孙同志这脸面不止是荡然无存这么简单了。
就算他和克里斯蒂娜情投意合你侬我侬,就算克里斯蒂娜非君不嫁,最后也得打水漂。更何况狐狸精对于小孙同志本身的态度还比较暧昧比较不太明了。
不过在月光晃在来人脸上以后,孙以恒才发觉这货是那个张狂嚣张不可一世的公爵。要说也真是冤家路窄,这才刚教训过他,就被他打击报复。好在小孙同志怕的是熟人,对于敌人还是不怕的。
所以他直截了当就奔着对方冲过去了,苏小仙本身的武力值约等于零,因此可以忽略不计。孙以恒这面撒欢一跑,她那面就跟不上了,只能看着孙以恒越跑越远。
不过也不知道孙以恒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在奔跑的过程中,他那个遮羞用的毯子再次飞走,露出了白花花的两股。要说小孙同志还真是个妙人,虽然是个大老爷们,但奔跑之中的大白还是抖动的极有韵律。以至于苏小仙一看之下,顿时就俏脸通红。
“一个大男人,生那么白的屁……股干什么!”这是苏小仙的心里话,“而且还跑的这么风骚,他这样的不出去花天酒地,说出去都没人信!”
要说花天酒地和屁股能有啥关系,但当一个女人开始抱怨你的时候,她总能找到各种风马牛不相及的理由来攻击你。
这就是女人的本质——不可理喻!
当然,她倒是没想着和孙以恒一起出击。毕竟在这一点上,她还是很信任孙以恒的战斗力。但是她显然忘了孙以恒正在时刻感受着风吹屁屁凉的不利局面,因此今天的孙以恒,其实战斗力是大打折扣的。
不过这种事儿,眼前是无法顾及了,因为敌我双方已经开始交手。所以小孙同志那条毛毯就更加风雨飘摇,朝不保夕。但雄性牲口之间的较量,根本就不会顾及这事儿,反正你有的我都有,我有的你也有,这还怕个啥?
要是小孙同志的28是正常华夏男人的尺寸,或许还不太好意思亮出来。但他的28完全是突破天际一般的存在,别说雾都人,就算你拉来两条驴,那也是愿意天公试比高的节奏。
两雄相争,必有一长。
因此在目睹了小孙以恒之后,伯爵老脸一红,气急败坏的骂了一句****。
虽然听不懂,但机智的孙以恒还是猜到对方因为啥恼羞成怒。在长短这件事情上,任何一个男人都有着无法让人理解的虚荣心。所以孙以恒索性也不再遮掩前后同时失守的问题,转而专心开始了与对方斗殴。
要说伯爵来是来了,但他这个人处事不够坚决。
别看他嚣张狂妄不可一世,叼着个烟卷满城乱跑,但他这个人一没心胸二没气节,是个标准的小人。所以虽然本身实力不俗,但却太过容易动摇,因此才有交手几招,刚处于不利局面,就迅速跑路的事情发生。
也正因此,孙以恒在了解了伯爵的性格以后,便根本没将他放在眼里。
因为他照比人家老樱花,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所以孙以恒敢露着半个屁股跟他打架,但孙以恒绝对不会露着半个屁股和樱花公爵斗殴。
这就是两人本质区别。
要说伯爵这人,一向都是顺风顺水,但自打遇到孙以恒以后,他和命运就有点不太平。先是飙车输了,接着就连打架也输了。而现在呢?偷袭不成,反倒被对方给拖住,可以说又是一次惨败!
其实人怕的不是失败,而是动摇。
伯爵如果真是孙以恒想的那种人,他也不会有这一身过人的本领了。
只是他赢惯了,已经习以为常做一个赢家。你让他一输,让他接二连三的失败,他心里先会否定自己,这才是最可怕的。
可以说,今天打败他的并不是克里斯蒂娜或者是孙以恒,而是伯爵自己。
他是被自己的信念击垮,被信心击败。
但很显然,他不会觉察。
因为伯爵已经掉进自己弄的窟窿里彻底上不来了!
要说孙以恒眼下还真没有急切间就能搞定对方的办法,一来是因为手上没金针,二来则是因为伯爵直接采用了乌龟战术。不过小孙同志也明白一件事,如果久攻不下,克府里面的人早晚会出来。
到时候如果看到他光着屁股跟一个男人在一起,那就真是风紧扯呼了!不过他的斗争经验远比伯爵要丰富,因此他清楚,这时候心浮气躁只能是自乱阵脚。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天不遂人愿,正是怕什么来什么。
孙以恒这边刚开始扩大优势,那面就有人出来了。
这次出来的不是克府的管家,而是公子婉君。虽说三女联盟把孙以恒给扒了晒月亮,但她还真是狠不下这份心,所以在翻来覆去睡不着以后,偷偷抱着个被就冲出来了。
只是当她看到苏小仙的时候,明显有那么一秒钟的诧异。虽然想找个借口掩饰过去,但两人谁还不清楚谁的目的?
因此索性大方一点,“小仙,你也在啊,我给孙以恒送个被子!”
“好!”苏小仙没有多说,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难道还能说,我已经送了一条毛毯了,你可以打道回府了,那就显得太低级了。
但你说要好说好商量,彼此形成东南亚共荣模式,她还真是臣妾做不到。
毕竟她是个直肠子,不像公子婉君、克里斯蒂娜这种心眼多的女人。
公子婉君显然也意识到了突然的冷场和尴尬,只不过让她更尴尬的也接踵而来。
公子婉君很自然的就看到了树林里正在和人奋战的孙以恒,还没等她做出评价,旁边一人先说了出来:“好白的屁股!”
要说人家克里斯蒂娜为啥能成为女流氓?原因就在这里了!谁见过女人这么评头论足一个男人的?
这要不是克里斯蒂娜,换个人来都没人敢说!
从这也可以看出,彪悍虽然只是两个字,却已经跟了克里斯蒂娜一辈子!
不过她这一句话也很是神奇,原本还很尴尬的气氛,在克里斯蒂娜这一句白屁股出来以后,顿时就荡然无存了。
这是公子婉君和苏小仙都没有意识到的。当然,同样意识不到的还有孙以恒,毕竟他正在努力奋战之中。
这么打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孙以恒决定要改变一下思路,用一个比较另类极端的路子来击垮对手。
其实打架这回事,千万别想堂堂正正,俗话说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打架就跟外财一样,你要是一本正经,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孙以恒打着打着,突然就撒手跑路。
要说这明明是伯爵的招数,怎么小孙同志突然之间也掌握了?
这让伯爵非常诧异和不解,按理说两人还在僵持之中,胜负也是五五开,孙以恒这是啥意思?
他倒忘了刚刚他跑路的时候,胜负也在五五开。
不过对于他这种男人,一般都不会记住自己的人性污点,毕竟他需要的只是永恒的灿烂,所以这造成了他记吃不记打的习惯。
因此孙以恒这一跑,伯爵就开始追。但他显然没有看过孙子兵法,更不知道华夏还有一招叫做托刀计。前者是华夏国五千年的打架教科书,后者则在华夏五千年的斗争历史中,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自己才是走为上策之外,最有效的打架方法。
虽然孙以恒手里没有金针更没有刀,但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手中无刀,心中有刀。真正的高手,飞花草叶皆可伤人。
因此在诱敌深入以后,孙以恒忽然飞起一脚,向伯爵面目反踹了过去。
这一脚虽然快若电闪,但对于伯爵而言,并不难躲过。
毕竟他一直都有提防,但作为一个思维缜密的中医,小孙同志从小下套就是一环套这一环。
所以他夺得了初一,但躲不过十五。
只见伴随着那一脚同来的,还有一只拖鞋。
不用怀疑,那只拖鞋正是孙以恒脚下的那只。由于克里斯蒂娜的父亲特别爱侍弄花草,所以这庄园里不可避免就有一堆人工肥。而小孙同志刚刚跑路的方向恰好就是灌木这边,所以他一只拖鞋不可避免的就沾上了一点。
这让孙以恒突发奇想,干脆送他一个生化武器的大礼包作为见面礼。
因此小孙同志在跑路的过程中,特别注意脚下的情况,这让他的拖鞋黏上了厚厚的一层。
只是伯爵就没有这么幸运能够知道了,因此在小孙同志的临门一脚踹来以后,他还沾沾自喜的以为躲过了人身攻击,哪想到孙以恒早就准备了后手。
伯爵被孙以恒有心算无心,也没个防备,只觉得一股十分浓重的味道突然靠了过来,跟着就两眼一黑,很显然,他这时已经明白过来,那浓重的味道到底是什么了。
对于伯爵来说,这可能是他人生最为黑暗的一个时间段。
因为他虽然浪荡不羁,但他身为一个贵族,这辈子顺风顺水,那曾遇到过这种事情?此时此刻,伯爵已经恨死了这个该死的华夏小子,如果有可能,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就给孙以恒来个三刀六洞。
但他眼下最重要的一件事还是把身上这些……人工肥料给弄干净。不然他还没打死对方,先得被自己给恶心死了。
虽然公爵极力不希望有人看到他现在这一幕,但他很显然忽视了正在不远处围观中的三女。苏小仙和公子婉君不清楚庄园,但她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花园土著,对这片父亲精心侍弄的花花草草实在是再熟悉不过。
所以她在看到孙以恒的临门一脚以后,顿时就知道了小孙同志的险恶用心。
虽然在环山路上赢了伯爵一次,但她心中那口恶气始终没能全部发泄。
现在看孙以恒这一脚下去,素来注重仪表的伯爵顿时就成了猪猡,只觉得胸中这一口恶气终于宣泄一空。
伯爵原本还想低调跑路,不让人知道,但听到克里斯蒂娜的大笑以后,他就知道这次自己这点名声可全完了。
让一个女人知道糗事,那不就等于让全雾都都知道了吗?
让一个恨你的女人知道糗事,那不就等于全世界都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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