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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三章 同命同葬(1 / 1)

“看来是走了。”军神和陆锋两人站在原地好一会儿,这才确认道。

两人继续往首都的方向走,似乎并没有被刚才的事情影响到。

“有何感想?”军神问道。

“不好评价……妖族的那位老祖宗,都活了上千年了,哪怕是笑着跟我说话,我都不觉得他在笑,这种老妖孽,根本无法评价。”陆锋喃喃道,他还没有妄自菲薄到这种地步。

“那就说说那阿善。”军神看似随意道。

“很强,这确实是实话……仅仅一道精气神,就强成这样,要不是我这几日有所领悟,恐怕对付他还很棘手。”

“但你赢了,赢了就应该骄傲,没什么不对的,不要给我装老成。”军神一巴掌拍在陆锋的后脑勺。

陆锋呲牙咧嘴,也不敢反抗,话锋一转,忽然说道:“但是性格方面……也是装的。”

“真以为我看不出吗,妖族老祖宗这种老怪物,看过多少天才,仅仅是天才就能被他收徒?我是不相信的。如果对方的性格缺陷这么大,怎么可能成为这人的徒弟,多半是故意的。”

“看来你没被胜利冲昏头脑。”军神赞叹,越看陆锋越是欣赏,仿佛在看自己的女婿。

“连我都看不上那样的性格,那个老怪物怎么能够看得上,所以只是一个迷惑方法而已,那少年老成,狡猾奸诈,但被你那一手也确确实实惊住了。”

“可惜没成功。”陆锋耸耸肩,有些失望,“如果成功了,也许会让妖族的老祖宗暴怒,直接对我们出手,这样以军神大人现在的实力,再加上我,这里还离特调局这么近,说不定就能拿下对方。”

“可惜被看破了,他们从容离开,恐怕要等些日子再出手。”

“该不会也盯上我了吧。”陆锋忧心忡忡。

“你小子就不要臭美了,那等人物,是何等存在,对我出手已经是在侮辱他了,更何况还对你出手。”军神爽朗道,“不过你说的对,我这段时间,恐怕真不能出去乱走,以免被对方钻了空子。”

……

三日后,金茂市。

陆锋已经很久没来这里了,当年来这里,只不过是为了解决一些私人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如今的他看来,就成了小事。

金茂市山林绵延,也有不少说的上名字的名山,经常有游客前来,络绎不绝。

而其中的云雾山,在整个华夏没什么名气,但在金茂市,倒也颇有名气。

当然,一年前,云雾山在修士圈里会更加出名,因为当年这里有宗师大战,而陆锋就是在这里成就宗师之境。

只是如今,宗师养气境的强者,不能说满大街都是,但却比之前多了太多。

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一多就不值钱了。

所以当年那成名一战,放在现在,也就无人感慨,这座云雾山虽然还是有些名气,不过也仅限于这个城市之中,偶尔有修士路过,也不会想起当年那一战,哪怕才两年之前。

陆锋站在山顶,这是当年他成就宗师的地方,倒坍的草亭早就修缮,山顶上有些杂草,这一块地方本来就很突兀,就仿佛在山顶之上,重新放置了一块巨大无比的岩层。

山不大,但也不小,之所以没有名气,是因为这里并没有什么灵药诞生,也没有灵土。

风火在山上用鼻子嗅来嗅去,而后在陆锋和漫漫看不到的方向,连忙撒上一点尿,似乎要确认自己的地盘。

陆锋取出怀里的鳞片,鳞片是陆夭死后留下的,按照它的遗愿,想要入土为安,陆锋本来想要找寻一处灵土安葬,只是现在出现的灵土,大部分都被一些势力占据,太过纷扰。

后来陆锋想到了这座云雾山。

器灵曾经说过,云雾山当年有了一丝灵气波动,很有可能在最后成为名山,甚至有机会诞生出灵性来,陆锋觉得不可思议,但既然器灵说了,就证明这座山比较不凡。

所以,他便想要将陆夭的鳞片葬在这里。

“陆夭偏向于火属性,应该喜欢光明浓郁的地方。”漫漫用自己的身体感知着烈日,最后找到了草亭东南角,一块不大不小石头旁边的位置。

“有雨能挡几分,有太阳也能晒到几分,而且正好位于这座山最温暖的地方,所有的暖气会在这里汇聚。”

漫漫拿着小铁锹,卖力的挖着坑。

她虽然没和陆夭说过话,但只要对方帮助过陆锋,她都会感激。

陆锋捧着鳞片,埋了下去。

只是要盖上土的时候,陆锋顿了顿,又从怀里取出李老交给他的花瓣。

花瓣已经枯萎,才过了多久,远不到十年。

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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