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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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一抹斜斜的夕阳映照在西边一线天,霞光万丈,洁白如哈达的云层被染成一片绯红。穿过窗户,望着那遥远的天际,在地平线与天边的连接处有一条长长的河带,那河水被霞光染成了绯红,泛出了一道道金光,让人感觉很温暖。

大伙刚吃完晚饭,正处在消化阶段。小胖把运动鞋脱了,两只不断向四周散发恶臭的脚架在他自己的椅子上,右手拿着一根用了n遍的牙签剔自己的牙,一些肉丝菜渣被剔出来了。本来看到这样一副场景,一般人肯定恶心得肠翻肚转,不说刚吃的饭要被吐出来,就算你三天没吃饭,大便都可能反其道而行之从嘴里来排泄出来。但是大伙同学都一年半载了,没有感情也有人情,不好多说他。长期的这样熏陶,我们也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小胖的那双脚要是哪一天不拿出来,寝室没他那股特殊的海鲜味,大伙的消化速度恐怕要减慢很多,说不定因此造成消化不良,药店的玛叮琳就成抢手药了。

当然药店是不会收我们钱的,它不敢收也不好意思收。想想,我们六少神同时光顾哪家药店,哪家药店不得蓬荜生辉?再说了,要是世人看见我们六少神都光顾药店,如果买的是避孕套之类,心里多少还有点安慰,证明我们六少**旺盛,昭示着我们国家的前途一片光明,人民的希望大大的有;如果买的是感冒药、消化药什么的,与身体健康有关的药,那不得担心死?所以我们六少神绝不能病,一旦生病也绝不能光明正大地去药店,也不上医院,什么东西都自己搞定。痛了,躺几天,躺了几天没好,拖几天,拖几天不见效,再挨几天不行,再熬几天,熬不过?通常没有熬不过的。最长的一次,阿春感冒四十多天,才在大伙的美女加啤酒的诱惑下,从病榻上一跃而起。

阿春之所以没去看病,是因为没钱,也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钱不多。阿春家里寄来的钱只有固定那么多,他又找不到要多寄点钱的理由,所以只能精打细算省吃俭用过日子。这样说并不是说阿春家里多困难,连吃饭的钱都给不足,只不过是因为阿春的开支超出他爸的预算数额。以前阿春单身加光棍一条,一个人吃香的喝辣的,有时也蹭蹭人家的,那时过得如鱼得水好不自在。

自从寝室制定大方针以后,决定大力发展性产业,阿春在寝室的感召下,决定主攻烧饼。烧饼不是那么好攻的,当然任何一个女生都不是闪油的灯,她们都是菩萨,每逢初一、十五,你得装香点蜡烛,跪地求拜,隔三间四还要往功德箱放些银两,这才算是真心诚意。泡妞钓马也是这么一回事,你得经常请她吃饭,双休日陪她到步行街走走逛逛,看见漂亮衣服你得帮她买。虽然她不会明说,但是她对你的态度会告诉怎么做。你买了,她会很高兴;你没买,她觉得你不够关心她,不够爱她。阿春就是这样,几乎天天和烧饼泡在一起,吃完了饭还要喝杯饮料,一次不需花多少钱,可次数多了频率高了,就得坐吃山崩。何况阿春还没有金山银山,连座铜山铁山都没有,泥巴山也不属于他个人财产,所以阿春一吃就崩。

崩了就崩了,对此阿春早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想唐玄宗“千里快马送荔枝,只为博红颜一笑”的劳民伤财的事也要干,何况阿春干的事只伤财不劳民,还为咱们国家的性资源开发做出了贡献,这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吗?值得一提的是,到目前为止,阿春的性产业这一块还没有取得飞跃性进步或曰成功。说小一点,阿春到现在还只是停留在牵手阶段,连腰都没搭过,更不要谈上两点下三路臀部这些敏感部位,这也是阿春的一块心病。准确一点地说,是阿春所懊恼的。传说某某超级猛男三天把一个处女弄到床上去,可他交往都半个月了,连只是停留在初级阶段的最初始位置。尽管如此阿春还是信心十足,或者说是冲劲十足,他发誓不把她弄上床去誓不罢休。如果没成功,他就枉为人类枉为男人。毕竟他已经为烧饼付出了那么多,产破过,身体病了舍不得花钱去治,渴死了饮料舍不得买一瓶,连矿泉水也戒了。他说是因为矿泉水没自来水好喝,自来水里面含clo2,clo2可以杀菌、消霉,把他胃里的细菌灭一灭,又能省下买胃药的钱,这一举三得你的事何乐不为?

比起阿春来,我算是幸运的了,或者说是吝啬的。截止到现在,我只请过吴优吃过一饭,还是在学校的食堂里请的;买过一瓶鲜橙多给她喝,那还是在我买饮料的时候恰巧碰到了她;给她记过两堂课的笔记,那是因为她的手不小心被锐器划破了,出了很多血,我趁机献勤;其实别人要我记笔记都是给我面子,单就一笔“龙飞凤舞”的字,别说人看不懂,简直连鬼都看不懂。也就是我自己所谓的天书,只有神仙才看得懂,有时连我这个仙龄不长的六少神也会犯糊涂,上一堂课记的笔记到下一堂课就辩不清了。也说是说,我把草书的发展推到了另一种境界,一个更高的层次,当代还没人能欣赏、鉴别的了,更不要说写了,我的这些字是写给未来的人看的,哪一天我真迹被几亿几万几百几十代的子孙后代发现了,他们一定会感叹——啊!我们的祖先的书法艺术在那个时代就已经发展到我们现在都无法企及的高度,真是自渐形移,汗颜无地,自愧不如,实在是有辱祖先的英明。如果哪时候我泉下有知的话,一定会安息瞑目的。

话说回来,并不是我不想请吴优吃饭,也不是不想陪她去逛步行街,原因有二:一则没时间,二则没那个经济实力。每天上完课我就往紫涵那儿赶,和她一起吃饭,就算早早抽时间陪吴优吃饭,再去紫涵哪儿,我肚子饱了,跑到紫涵那儿又要吃饭扫盘子,我不得撑死?所以说吃饭很难行得通,逛街更是行不通。第一、每个星期的双休日我要陪紫涵。既便少有几次她和同事一起出去逛商场购物,如果我带吴优去,路上万一碰到了,不得出乱子?我岂不是顾此失彼因小失大。因小失大并不是指吴优和紫涵在我心中的地位谁高谁低,当然有是有一点更喜欢紫涵,但更多的是因为我现在已经拥有了紫涵,而吴优对我来说还只是个未知数,甚至可以说虚无飘渺的。她反应并不怎么强烈,我也从没对她明明白白完完全全真真确确对她表自过,也不是非常上紧,因为我的**在紫涵那儿已得到满足,并不像阿春那样追求烧饼,为了解决性饥渴的问题,为了甜蜜地度过漫漫长夜。也可能是为了所谓的爱情,最后一点只有阿春自己知道了,甚至可以说连阿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追烧饼有几分是为了满足**,有几分是为了爱情,哪一种所占的比重大。

有时我问自己我追吴优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所谓的爱情,还是为了满足**?紫涵不是已经满足了我吗?又或者是为了一次额外的占有?为了增加一层保险系数?我不知道。有很多次我都在想,把自己往死胡同里推,走到尽头,只有头撞南墙,恨自己笨,长的是猪脑子。可如果长的是猪脑子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烦恼呢?猪不是快乐的吗?大概我长的既不是猪脑也不是人脑,而是个狗屁不通一塌糊涂的脑子,甚至是一种不能称之为脑子的东西。我不属于教科书上的任何一个物种,很可能是一种新新物种,或者是一种稀有物种,稀有到还没被发现,自然也没引起重视,也没命名的一个物种,暂且叫它x物种。这样说只想把自己的缺点陋习展示出来,以供博览,当作反面教材也行。再怎么的也算是教材,也算有点用,就怕有些人有些东西不正不反平庸得一塌糊涂,我都不想说了。

狗熊回来了,手上提着一打蓝带,刚才在食堂一起吃完饭,一眨眼的工夫,他不知道溜到哪去了,大伙不好问,也没啥问的,人家现在正处在大忙季节,为万姿鞍前马后跑腿,忙得上蹿下跳,把万姿照顾得无处不在是无微不至。有时候找不到狗熊,直接找万姿就行了,找到了万姿准能找到他。这样说并不是嫉妒他,追女生就是要体贴入微,就是要做“甩才”。我们寝室的男生还算幸运的,有些男生简直成了女生的银行,成了移动的且无处不在的提款机,不过一个愿打一愿挨,谁也无权说三道四,我说了只能说明我这个人嘴贱。

蓝带自然是分给大伙喝的,一人两罐罐,如果他一人喝不用买这么多,一次性他喝不完,留到下次喝,又变成热的了,不如现买现喝。基于这一点,大伙都兴奋起来了,就像一条狼狗看到自家的主人拿着一块肉向它走来,嘴里的唾液条件反射式地流了出来。虽说饭后喝酒对身体不利,在迷信中传言也不好,但是大伙为了多年同学的情谊,为了给狗熊面子,还是决定把它全部歼灭,胜利完成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顺便解解自己的酒瘾。

“妈的,熊文强跟狗一样夹着尾巴逃了。老子等他这么多天,还没一点动静。看来***准是在吹牛,什么他哥是花大少,我爷爷还是主席呢?”狗熊说。

熊文强挖墙脚后被我们暴打的事儿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不是狗熊提起来,大伙都忘了,谁还记他那个狗名字。

“他哪还敢发声?见到我们都要弯路走,没叫他小子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跷课费什么其他费的,就算他走了狗屎运,我们做一回宽宏大量的如来佛主。”狗熊说。

“他心虚,自己做错了事,挨了揍,活该?”小胖说。

“君子报仇,过一天就晚了,何况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晚都不知道晚到哪去了?他还报什么仇?报个鸟仇!”我说。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现在的人说不清楚,冒充脚警在高速公路上拦路抢劫的有之,冒充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到处招摇撞骗的有之,冒充国家干部亲戚满块儿骗吃骗喝骗拿的有之,冒充乞丐骗取世人同情心的有之,冒充老师的,冒充医生的,冒充什么的都有,现在还出现冒充流氓团伙老大的弟弟的,满街满市到处都是骗子,全世界都挤满了骗子。真是大千世界,名目种毒应有尽有。”赓续说。

“骗子在任何社会时期都是会有的,这一点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作为我们大学生来说,应该彻彻底底清清楚楚认识这一点,而且要有勇气承认接受这一点,或者说是一种社会的无奈。从某种程序上说,骗子已成为一种职业,有很多人或被迫无奈或好吃懒做或想投机取巧走捷径,选择这条道路,采用非常手段去获取不义之财。这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无法避免的。我们能做的就是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逐渐减少骗子这一群体的数量,降低他们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达到降低他们骗取的成功率。当然骗子的骗术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高明,老样也会翻新,我们要能够识破他们的多端诡计,跳过他们预先精心设计好的美丽陷阱,并且在条件许可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推毁他的陷阱。

“这一次我们把熊文强办了,就是成功的一例,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以后,我们还要不断在这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以防自己以及更多的无幸善良百姓受到欺骗,防止因此而带来意外的破财,甚至是生命的威胁。“师长长篇大论道。

冒名顶替的事很多人都干过,我和阿春就不例外。我和阿春都喜欢打乒乓球,虽然技术烂得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不敢恭维。所谓敝帚自珍,我和阿春俩人在不知道我们底细的对手面前,通常都是一副高手模样,那神情就好像老子就算没考上大学当个奥运会的种子选手是没有问题的。为了提高技术水平,为了在没考上大学的情况下能有一条其他的更有前途更为光明的出路,我和阿春经常奋战在乒坛一线,学校的那一排用水泥筑成的乒乓球台从来就没少过我的影子。为此我曾被老李加封了一个封号——老将。叫“将”倒无所谓,虽然有点屈才,能为人臣也不错了;问题多了一个老,就麻烦了,你说一个将军都老了,还能有什么作为?就是当年廉颇那等英雄好汉在七旬也被人评为“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何况我等无名之辈,自从老李封了我的号之后,我的球技大不如前,常常被对手“剃光头”,人也从此一蹶不振。

这样下去可了得?想当年我可是“摩托王子”,现在连自行车都骑不上,走路还得拄拐杖,那不是未老先衰吗?所以我增大了训练强度,提高训练频率,有作业没作业就往乒乓球台冲,作业有时也是在乒乓球台完成的。

有一次,初中学弟学妹正在期未考试,我和阿春两个人跑到球台去照打不误。学校里规定考试期间不能进行任何体育运动,防止无关干扰,不相干人等必须撤离考场。对此规定我和阿春早前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也熟视无睹。那天我们正好难得早早做完功课,闲得慌,岂有不打之理?没打几个球,保安过来了,他叫我们不要打,说是学校有规定考试期间不准打球。阿春跟他理论,说打乒乓球不像打篮球踢足球会发出很大的声响,再说考场离球台上百米远。保安就是不允许,固执得像头牛。阿春不想跟他理论了,继续我们玩我们的,管他干什么,他愿站着,想当球迷,便宜他让他免费看一场。保安见软的不行来硬的,他跑过去把我们打到地上的球捡到他的口袋里去,还要缴拍子。这种事自然不能让他得逞。阿春灵机一动,不动声色地对保安说:“拿球过来。我跟你说,是保卫科长——我表叔叫我来打的,他说今天可以打球。”保安见我们所他的顶头上司抬出来了,就像抬来了观世音菩萨,谁见了都想下跪,连忙把球递给我们,乖乖地走了。

过了不多久,他又折回来了,一脸歉意,几乎哀求地对我们说:“不是我不让你们打,是学校的规定是这样的。麻烦你们二位等考试完了再来打,我怕校长看到了不大好,你们不用怕,可是我要批评的。我们做保安的也很难,赚几百块钱一个月,还要担负各种各样的责任。麻烦你们一下,等一会儿再来打。”看到这种情景,听到这种语调,我们不好勉为其难,毕竟人家也有难处,大伙应该互相体谅,人与人之间不就是要相互理解吗?理解万岁嘛!我和阿春二话不说,拾起球拿着球拍就走,走时还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我们很同情他。一路上我们还跟他聊了许多知心话,多是一些以同情弱者的口气说出来顺他的话。

其实阿春的表叔根本就不是什么保卫科长,保卫科长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回到五百年前,他们也不能确定是一家。万一要整点关系也还是有的,比如师生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只是这样的关系不足以让保安通融我们,也不会和我们走得那么近,也不会说那些知心的话。并且在以后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记住了我们俩,有时候我和阿春回来晚了,学校大门已经锁了,只要是他值班,无须一言,立刻为我们开门,而且问我们路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要不要他帮忙。我们对此很是感激,甚至很想和他成为朋友,但是我们不能表现得太过,要保持等级森严的阶级对立,只有这样他才可能永远对我们必恭必敬。

熊文强那事其实我也提心吊胆过,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毕竟他说出来的人物不是一般小官小吏混混什么的,而是在黑道白道都蛮吃得开的流氓大亨。我一向信奉一句话——死不过三,也就是说,要死的人过了三天没死,一般就不会死,所以打了熊文强之后的三天他没来报复,我的紧张恐惧心理就松懈了许多。就像我和阿春那次上按摩店。

那次我们进了按摩店之后,阿春先洗头,我由另一个女的按摩。后来阿春也来按摩,是那个帮他洗头的女的帮他按。按呀按,自然会发生一些在那种地方本该发生的事。阿春把手伸进那个女人的下体里去,期间费了多少周折就不说了。他是第二次去那种地方,有点经验,自然比我顺利。那女的当时穿的是一条裙子,而且只穿了一条内裤,阿春伸手指进去的时候,那女的说:“不要,好脏。”阿春当时以为那女的是说自己的手指好脏,想想自己经常洗手,能致性病的细菌应该是没有的,所以就义无反顾地伸了进去。兴奋激动地就好像插进去的是勃起的**而不是手指。他弄了一下,感觉湿湿的,很湿,和他上次插进去的感觉不一样,难道不同的女人那东西不一样?他起了疑心,撩起那女人的裙子,强行把她的内裤褪掉。天啊!她正值生理期,内裤还有一条浸满了月经的卫生巾。倒霉!晦气!阿春要求换一个女人。正好我的钟点到了,为我按摩的那个女的接着为服务。开始阿春一直强调问她是不是来了例假,因为我手指根本就没有伸进她的下体里去,所以不知道她是否处在生理期,在得到保证之后,才开始享受服务的。

回到住处,阿春洗了三遍手。他把手上沾了月经的事告诉我,还把他那根沾过月经的手指伸到我鼻子底下要我闻。我第一次闻那东西,也极有可能是最后一次。我感到一股强烈刺鼻的腥臭味侵入鼻腔,并迅速占领我的整个身心。我几乎晕倒,恶心得差点吐出来。没想到能为男人带来天伦之乐的女人的下体竟然会流出那种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当然我怀疑是那女的患有性病,才会有那腥味,正常女人的月经应该是无味的,或者说不是腥臭味。这一说把阿春吓到了,加之那天晚上我右眼狂跳,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祸,两个倒霉鬼倒在一块了。我们俩当即决定在以后的三天之内尽量不出门,出门要一千万个小心,说不定被从阳台上不小心掉下来的花盘砸在脑袋上变成植物人,或者被汽车撞上了不死也残,后半辈子的幸福从何谈起。

在这个关键时刻,阿春把一个艰难又光荣的任务交给了我,每天上街买菜买顺带早点。那三天我小心得不敢迈错一个步子,生怕被撞死,身上也带了些钱,如遇见劫财的,把钱给他保条小命下来。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些天是我长到二十多岁以来第一次真正的视金钱如粪土。生命是最宝贵的。

那三天阿春未离开住处半步,连洗个澡都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拧错了开头开了热水龙头,把自己烧到了;洗脸时,脸盘都不敢打多了水,生怕淹死在脸盆里;吃饭时,也学得像个小姐一样细嚼慢咽仔细品味,生怕一口吃多了吃快了,一不小心把自己噎死。那三天可苦了我,除了他担惊受怕的我要担受怕外,我还要骑自行车去买菜送货什么的。有时路近的干脆不骑自行车,远的没办法骑自行车,那还得跟步行速度差不多,看到一个个妇女小孩子老头子老妈子从我身边越过,要在平时这不是奇耻大辱吗?我能咽得下这口气?再说从来没有过这种事,每次都是我超人家,但是那次不同,那是非常时期,就像**一样形势严峻,特事特办,碰上了红灯,老老实实停下,而且规矩停在线内,绿灯亮了,也不轻举妄动,有了一批先行者之后我再走。

过了三天,我们开始原形毕露。在大街上横冲真撞,红绿灯那是警察叔叔和司机以及那些怕死鬼的事,我们走我们的路,哪儿都是我们的路,骑着自行车往机动车道上跑,放单手放双手,一人扶龙头把手,一人踏踏脚板,合理分工,共同协作,精彩表演天天上。我们不怕了,危险期过了。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死不了。至于后福后来也灵验了,至少在我这边是灵验了,至于阿春有没有赚到大量的钞票,我没问就不得而知了。就在那个夏天我回到n市,在新华书店遇见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紫涵。那时我从阿春那儿回来接通知书。

我喜欢文学,这是真的,并且一个将来要当一名真正的作家的梦想,之所以说梦想,是因为太多的人太多的事都已告诉我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想像,也不可能存在我的梦想,我所有的努只不过想让自己的梦想破灭,然后绝望,死心塌地地随波逐流。为了文学梦,我去逛书店,我喜欢新华书店,尽管那里的书从来不打折,有时候花了定价买来的书却是盗版的,看了不出三天,纸张散落一地。但我还是喜欢哪里,那里有很多刚上市的新书,品种繁多,目类清晰,。

我很少在那里买书,通是在那里发现什么好书,然后到图书城去买打折的或是盗版的书,要不就到夜市上的地摊上去淘书。我喜欢盗版书,只要没太多错别字,几个错别字我能把它改过来;我喜欢旧书,甚至旧得发黄,只要还能看得清楚就行。因为这些书都很便宜,用我省吃俭用的钱可以买上几本。新华书店的书太贵,我买不起,也不是买不起,而是因为想买的太多,巴不得整个新华书店都是我家开的。所以我每次只能站在那里看书,有时候站累了想坐在地上坐一会儿,就会被管理人员当众骂。那时候我知道人生来的两条腿只用来站的。从内心来说,那种时候我感觉很屈辱,我总在想书不是用来教育人的吗?而现在反而变成一种赚钱的工具,太多的铜臭味,不是我这种人消受得了的。如果我自己有能力能买下整个新华书店该多好啊!这是我曾经的一个美好的愿望。

那个夏天我几乎每天都去新华书店,为了能在新华书店开门之前到达,早上吃完早点就往那儿赶,有时起来晚了,早点也免了,直接去吃精神食粮。吃物质食粮多庸俗,还是精神食粮高雅,当时的我想。新华书店内设了一排只有四个座位的椅子,平时看书的人多,晚了一点点位置想都不用想——准没份。何况那时正值暑期,天气炎热,整个城市就像一个大火炉,路上的行人受不了,跑到书店来乘凉,顺便粘一粘书的灵气,因此他们也加入了占座的大军中。书迷们拿上几本昨天晚上已盯好的书,见到位置就把屁股往上放。

紫涵也经常去新华书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正,她穿了一件白色短袖网状t恤,下面是一条超短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休闲鞋。我的第一个反应她很漂亮,也很成熟,有一种女生所没有的女性韵味美。那个时候我觉得她很漂亮,但也是像看到很多其他和她一样美的女性一样,多了几眼,没怎么特别在意,也没有什么迷信中传说的所谓的感应。

我多看了她几眼,因为n市像她打扮得的这么暴露的女性不是很多。像看见很多漂亮的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纪稍大一点的一样,我有了生理反应。但是我对天发誓,当时我绝对没有非之想,只是下面那东西目无组织纪律自行出动,说得科学一点是出于生命的一种本能,因为自己没多往哪方面去想,把注意力集中在书上,所以不多久它自己就熄灭了,也省得我受一份罪。

本来一个人与另外一个相遇一件很普通很平常的事情,就像在大街上碰见那多擦肩而过的人,没有谁会记得很久。倘若是漂亮一点的,可能会留意,甚至会刻意与她多碰几次面。但是转瞬即逝的,最多在大脑中回味一会儿,或是以她为对象进行无限丰富的联想,她有没有男朋友?她嫁了人没有?如果嫁了人,她老公对她好不好?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她在哪上班?她在想什么?她是不是人家的小蜜或二奶?再想得下流一点,说不定她就是**的。可这些想像通常都不会维持很长时间,因为迎面又来了另外一个美女,美女多了,接踵而至,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如果光顾看,就没时间去想,但如果一个人在你生活的视野中频繁出现,你想到听就不止这些了。什么她是不是上帝么送给我的礼物啊?我和她是不是有什么冥冥之中的缘分啊?我该怎么和她搭讪?怎么样才能靠近她给她留个好印象?怎样才能和她成为好朋友?怎样才能进一步和她发展成为恋爱关系?怎样才能把她弄到手?怎样才能好好爱她?并在心中发誓,如果能够和她在一起,一定要好好爱她一辈子一生一世,甚至如果有来生的话,还要再爱一遍。不管追求她的路上有多少荆棘,有多少艰难险阻,就算是千山万水,就算上刀山下火海,只要能和她在一起,也愿意。

我和紫涵就是这样。那些个日子她也几乎天都来新华书店,而且每次都在文学那一块看书,见的次数多了我也不免那样想。后来,我觉得她肯定是上帝送给我的礼物,上帝看我是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被一个异**过的苦孩子,让她来爱我,所以,我决定主动上前大献殷勤。献什么殷勤?怎么个献法?成了我苦恼的问题。经过多日仔细周密地观察,我发现她每一次拿书看都是犹豫不定,不知道看哪本好,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我想她肯定需要读书方面的建议,找到了突破口,就好办多了。问题就是怎样向她提供建议呢?或者说以什么样的方式怎样的语气多快的语速什么样的腔调怎么样才能伪装得没有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迹象?我思考很久,终不得解答,最令人沮丧的是,那时候我普通话地方音非常浓,不是经常在一起的人,很难分辩清楚我说什么,按阿春的话说,我说话时嘴里像含了一个大萝卜,口齿含混模糊不精。

不行,一切得从长计议。我发现紫涵看书看久了,站得累了,脚发酸,经常蹲下来揉脚。为了解决她的站立之苦,我决定第二天为她占座,这样我就有机会和她近距离接触。当然开始还不能这么做,平白无故地和人家套近乎,没大脑的人都会以为你没安好心,肯定有企图。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我日思夜想,吃饭想,上厕所想,看书想,走神的时候也想,觉是自然睡不着了。最后我决定以推荐书为名义打着文学的幌子和她套瓷,至于推荐什么书又成了我的一大难题。按理说,女生大多喜欢那种爱呀情呀的纯情小说。偏偏我对这类小说不感兴趣,压根儿没看过几本,谈这小说不是我的强项,去看文字评论进行恶补,一时半儿也来不及,再说那时候关于文字评论的书刊杂志到哪买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去看了。不能打无准备的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没诸葛亮那本事,无法施法术把东风借过来,可仗得打,于是我决定还是谈自己最拿手的。

我拿着一本王朔的《一点正经都没有》,故意蹭到她身旁。亲爱的读者,你们不知道,当时我有多么紧张,又有多么兴奋,嘴巴却好像被针线缝上了,半天不听指挥,那些精心设计过的对白,在心中操练了不下千遍,竟然还紧张得全身燥热如坐针毡。我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拿出死皮赖脸的痞子气,心想老子今天豁出去了,把脸丢尽了也无所谓,又不是没丢过脸,上个月和阿春一起做了业务员,脸皮多少厚一点。见她不是很认真的时候,我拍了她的手臂。

“你看过这本书吗?特搞笑。”

“王朔的是吧?!”她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真的蛮好看。”

“我没看过,下次我去看看。”

第一次套瓷到此结束。你们不知道当时我有多高兴,就像拿到清华北大的录取通知书一样,实际上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万事开头难,开了头以后就不那么难了。在很多次套瓷以后,我经常向她推荐小说,当然再也不是王朔之类的,而换成了张小娴、豆豆、皮皮之流,美女作家也不放过,网络作家也经常照顾。我也因此看了许多女性的文字。说实话,有很多小说实在不敢恭维,作为一个成年人,看那些书只能让人觉得幼稚,但是没办法,为了和紫涵拉近距离,我也确确实实幼稚了一回。这样做效果的确不错,在不知道自己多少主动和搭讪以后,她开始和主动我说话了,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

接着就是占位子。为了占上两个位置,我每天天蒙蒙亮就起床,也许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可对我来说却是一大难事。我说过我有失眼症,加上兴奋点又在上晚上,所以晚上基本不睡,在大白天的时候,关上门窗拉上窗帘,把被子往身上一裹,包住头浅浅地睡去,而且特警觉,只需一点小声音就能把我吓醒,立刻操起床头的一本书当枪使,还以为有什么不法分子进来了。其实就算有不法分子要加害于我,一时半会儿也难弄开门,因为上了三道保险,连只苍蝇都难飞进来,更别说人了。为了早起,我每天强迫自己晚上最迟八点准时睡去,实在睡不着就看不喜欢看的书,看得头晕脑胀耳痛目眩,眼睛被台灯刺得几乎睁不开了,再用滴眼露,直到大脑极度疲劳,往床上一卷,睡去。尽管如此,大多数夜晚我还是睡不着的,经常看书看到天亮,也就是在那时候时间,我的视力急剧下降。做什么事想取得任何成功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自然没有精力,为了强打起精神,我选择咖啡。回到了高四的那段时光,每天早上灌上一杯超浓咖啡,吃完早点,立刻向新华书店冲去。偶尔几次疲惫至极,一不小心睡死了,眼瞧着时间不够了,打的也要赶上,真是不惜血本。到了新华书店,占位子也是一件难事,人山人海,加上我个头又是不特别高,块头也不大,一句话——实力不强。但为了紫涵,为了伟大的爱情事业,我决定拼出这条小命杀出条血路突出重围,每次都挤在最前头,边挤边打明中竞争暗中较量,所过之处引来骂声一片。对这些我都无所谓了,重要的是能占到位子。有时候后面的人挤得慌,我的整个脸被压在玻璃门上了,导致严重变形,还好当时已过十八岁,要不发育没完全,影响一个少年的正常发育,造成畸形可不得了,说不定现在的“六少神”要变“五少神”了。

门一开,人山人海“豁”地一声往里冲,一群笨蛋还跑到书架上去挑自己喜欢的书,等他挑中了,座位早有人坐着了;有些精明一点的人,前一天就已经瞄准了目标,门一开,冲到书架上,操起书往座位上一扔,扔到了就占好位了,没扔到就等着挨管理员的骂;还有些二个三个一伙的,俗话说人多好办事,他们只需一个人去占座其他人去挑书,这样也是一个好办法。我不是那种超级笨蛋,也不是那种有伙的,一个单枪匹马孤军作战,只能选择第二种。为了每次一扔一个准,我每天晚上都在家里练习,开始是一本一本扔,后来技术熟练了,二本一起扔,再后来越练越上瘾,十几本一起扔也能扔得各就各位,可谓是炉火纯青登峰造极了,这也为我以后考研在教室占座打好了基础,如果我考研的话。

第一次占好了两个座位请她坐的时候,费了我好大劲,因为座位离书架有一段距离,书店里又不能大声喧哗,只能打手势说哑语。我鼓起连狼窝都敢闯的勇气,对着她打手势说无声语,没想到她还看得还挺认真,半天没反应,可让我失望了好一阵子,旁边的人还以为我是聋哑残疾人或是有神精病。待到她的眼角余光瞟到了我,走过来,问我有什么事。我请她坐下,她送给我一个非常美好的微笑。那微笑是多么地甜美,让我感到无限欣慰,在此之前,所有的辛劳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而且觉得那些付出和这个微笑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在那一刻,我甚至想到如果我因为她而快要死的时候,能见到这样一个微笑,我都会感到死而无憾的。

后来,我们越混越熟,从聊天中得知她那时正失业,知道地住在哪,知道她在学声乐的,知道她结过婚,后来又离了,知道她很喜欢音乐,喜欢咖啡,总之和一般白领没什么区别。再后来,我为了和她亲密接触,故意占一个座位,大家都熟了,就算是一个座位,她也会过来坐在我身旁。多少次的有意无意的肌肤之亲,每次都让我感到无限的快意和满足感。从她身上飘来的淡淡清香,是多么令人陶醉!还有从她后额窝散发出的体是今生永远无法忘记的。

占座位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些事情,有了娴熟的技术作保证之后占座位是很容易的,要守往座位却很难。因为紫涵每天都来得较晚,我一个人只能坐一位子,另一个座位放本书占着,别人见位子空着,总想坐而我又不能让他坐。因为这一坐就难起来了,就算百分之一的概率,碰见一个好人,他觉悟高有诚信,紫涵来了他能起来,紫涵也不好意思坐。赶人家热屁股坐这种事紫涵是不会做的。俗话说,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说得一点没错。为了保住这个座位,我向人家左解释右说明,并保证这个位子的主人马上就到。可“马上”到底有多快,谁也说不清,主动权掌握在紫涵手里,可她对这一切根本不知道,所以很多次位子占了很久,有时甚至是一天,等到马下她都没来,可把我气得,心里真不想再为她占座了。待到第二天,一见到她,满肚子的气却消到九霄云外去了。为此,我可没少和别人发生争执,多少次被人辱骂,多少次被人威胁,我都忍了,认了。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有时一个老太太或老爷爷走过来,我都没舍得把位子让给他们坐。旁边的人都以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我,我知道我太自私了,做得太过分了,连我自己都不肯原谅自己,即便旁边的人不用眼睛瞅我,我自己都觉得无地自容。但我还是那样做了,做得义无反顾心如钢铁,惟一骗不了的是我的脸红了,心跳加速全身燥热。有时被紫涵看到了,问我为什么会脸红,我只好无奈略带羞涩地笑一笑。当时我有一种想法,以为紫涵会认为我因为看到了她才脸红,那样在她心中表明我还是一种很单纯的男生。后来只占一个座位,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当时占一个座位也有一小部分原因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但前提条件是紫涵愿意和我坐同一个座位。

“师长,我们很久没有集体出去玩了。听天气预报说,明天天气很好,是个秋游的好日子,要不我们明天一起出去玩吧?”狗熊建议道:

“这倒是真的,好久没出去玩了,成天圈在校园里,没什么劲头,得出去活动活动。”小胖说。

“出去到郊外散散心,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挺好的。”赓续说。

“出去好啊!我们一个带上一个女的,蹬自行车去,爽啊!”阿春说。

“反正明天是星期六,不出去也没什么玩的。”我说。

“出去好是好,问题这女的难弄,你们三个都有影了,我、小胖和续三个‘八’字还没一撇,想一个带一个女的有点难度,操作起来很难。”师长忧虑道。

“这有什么难的,打电话叫女生寝室的过来,那么多女的,还怕没人去?”阿春说。

“就是,东家不亮西家亮,又不要她们出钱,跟着去玩都不去,这么好的事谁不想,我想去还没人请我呢?”小胖说。

“阿春,你去约三个女生,明天我们去自行车俱乐部租六辆自行车,一人带一个,七点整时出发。哦,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谈一谈,我们的目的地还没有选定。”师长说。

“目的地选都不用选,肯定是天岭,那里有情人湖。”狗熊说。

“哪是什么情人湖?以前明明叫‘脚鱼潭’,只不过现在搞旅游开发,换了个更庸俗的名字,‘脚鱼潭’都变成情人湖了,真不知道他们安的什么心。”我说。

“管它什么脚鱼、情人的,女生就喜欢这种雅痞小资的东西。人都这样,你如果把‘情人湖’换回来变成‘脚鱼潭’,去哪的人肯定少很多。”小胖说。

“没什么好争的,就这样定了。你们都约好,明天谁时出发。”续说:

会议结束了,我打电话通知吴优,她很高兴,因为我和她还从没出去玩过。原因很简单,一则没时间,二则经济危机,财政严重赤字。其实我也想多和吴优一起出去玩玩,但是我又不愿放弃紫涵,不想让她一个孤零零呆在屋子里。我知道她和我一样都害怕孤独,害怕被无情的寂寞吞噬。所以,我一有时间就往她那儿赶。有个人陪着,就算不说什么话,不做什么事,知道还有个人和自己在同一个空间内,内心的孤独以及内孤独所产生的俱怕感都会减少很多。

我在考虑今晚是不是去到紫涵那儿,我是想去的,非常愿意去。问题是明天是周末,今天晚上去了,明天是不是就要陪她呢?如果明天陪了她,自然不能和吴优她们一块儿去玩了,玩不玩倒无所谓,问题是如果我没去,放了吴优的鸽子,她心里会怎么想?明摆着我不在乎她嘛,她肯定要生气,生了气是小事,问题是可能从此以后她可能再也不理我了,我岂不是前攻进弃,所有的努力都自费了?

没办法,我只能牺牲紫涵这一头了。今天晚上要不要去呢?要去的,我得去陪她,周末一个人独自在空荡的房子里,那是一种怎样的滋味?孤独寂寞像黑暗吞噬光明一样把人的整个身心都裹得紧紧的,让你无法动弹一丝一毫,而孤独寂寞就像蚂蚁啃骨头一样咀嚼你的精神思想,你的**因此无法适从。

赶到紫涵那儿,打开房门,见她正盘着腿坐在沙发上,耳朵里塞了两个耳机,嘴里正在吃薯条,身子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摇摆,一副悠然自得满心舒适的样子。可能音乐声音开得很大,见我来发也没什么反应。看到她这么开心,可爱得就像一个小女生,我也很高兴,冲上去把她抱起来。

“我是打财劫色之徒,今天逮到你,算你倒霉。我要把你卖到偏远山区去,不过要是你今天好好侍候我的话,我会考虑把你卖到一户好人家去。”

“你卖了我吧,我巴不得被卖了,跑到深山老林去,当旅游观光,还省了一笔开销不小的费用。”

“卖给我得了。”

“谁卖给你?你买得起我吗?我要卖也得卖给一个莽汉老农,人家淳朴,不像你这么油腔滑调的。”

“谁说我买不起?我把我一生的时间,还有整个人,包括身体和精神,全部都给你,总可以吧?”

“你花一生的时间就为了我这样的一个小女人,太不值了,你亏大了。”

“错,是你亏大了。我这副破身体烂思想,扔到垃圾堆里都没人要,拣破烂的都不用正眼瞧我,能找到你这样一位大美女,真是三生有幸,不知道是不是祖坟埋到了福地?”

“你要作贱自己,我也没办法。今天晚上你就睡到垃圾堆里去吧,看看有没有人捡。那些四十岁的妇女肯定排长队拍卖你,到时候导致交通堵塞,交警可得找你麻烦了,我倒不要紧,拿了钱就跑路。”

“放心,我闯过n次红灯都没被交警抓过,就算这回被他们抓了,我倒想见识见识交警大队什么样,顺便也坐坐免费的轿车,一举两得。过不了几天,就放我回来了,还省了几天的饭钱,多划算?!”

“那你去吧。”

“好,我走,我现在就走。”

我抱着她,打开门,往外面走。到了楼梯口,她还没有回去的意思。我原以为她玩玩就算了,没想到她还挺较真。我不能先喊停,一喊停就证明我输了。输了不要紧,致命的是这将会成为以后她笑话我的把柄,说我现沉不住气,玩不起。到了楼下,说真的,我有点累,毕竟抱的不是一个小孩,就算抱得是一个大胖小子,也不用这么费力。况且碰上乖的小孩不会像她这样动手动脚,担担鼻子摸摸脸弄弄睫毛揪揪到耳朵,总之我的五官暂时成了她的玩具。我抱着她在花坛旁坐下。

“怎么不走了,垃圾堆不就在前边吗?”

“楼上门没锁。”

我骗她,其实刚出来的时候,已经随手把门带上了。

“没锁就没锁,反正没什么东西,小偷都不愿光顾。”

“你的首饰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到时候出了问题我可不负责,我也负不起这个责。”

“谁要你负责?让他偷去吧。把你卖了,卖的钱可以买多少钻石项链、戒指?我又不会亏本。多想想你自己吧,怎么去应付那些女人,她们可是饿狼猛虎,不把你吃了才怪,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一根。”

“算了,你不要我,我死了算了,反正活在世上也没人要,有哈意思?”

“别人要啊,你是有用的,还是可以为社会主义做贡献的。”

“我去卖了。”

我抱着她搏了命地往楼上冲,弄得她哈哈大笑,两个手不断地轻轻捶打我的肩膀。上楼比下楼更累,凭着一股子冲劲,我很顺利地上来了。开了门,把她往床上一扔,她的手死死地套住我的脖子,两个人顺势一起倒在床上。

“我是不是又胖了?”她看着喘粗气的我说。

“没有,是我很久没有参加体育锻炼,力量减小了很多。”

“你撒谎!明明是我变胖了。”

“我没骗你,真的,你比以前更苗条,更漂亮。”

“你就是撒了谎,你跟我说真话好不好?你说我胖了,我不会生气的,真的,不会的。”

“我真的没有撒谎,你不信?我现在对天发誓,如有半句假话,定遭……”后面半句咒语没说出来,她用一根薯条塞进了我的嘴巴,堵住了要说的话。

“好了,我信。我就知道你不会说真话,宁愿自己遭天打天打雷劈都不说。告诉你,今天我们测了体重,胖了0.5公斤。”

“没胖,那0.5公斤是因为你吃了饭,三餐饭的重量加起来总不止0.5公斤吧?”

“反正就是胖了。”

“都是我不好。”

“我又没说你,你怎么这么多心?”

“我就一颗心,都给你了,哪还有别的什么心?”

“你们男人都花心。”

“我承认我花心,但是我的花心是表现在思想上,不是像其他男人表现在行动上。再说女生见了帅哥不也一样想入非非吗?”

“算你有理。”

“有理就是有理,不是算不算的问题。”

“你不要得了好处还卖乖?小心!我治你。”

我不敢再贫了,再贫就要出事了。我有这方面的教训,很多次谈话表面上是我辩赢了,实际上是我输了。到了床上她开始报复我,一个人把被子一卷,背对着我,任我怎么哄,就是不理我。最后只能采取强硬措施,一般她挣扎不了几下,就会配合。因此我曾经向她赔了一千个不是,作了上万份口头保证。可所谓的口头保证通常是什么也保证不了的,就连书面保证有时也起不了作用。上高中那会儿,经常被老李要求写保证书,保证了无数次,会犯的错误照犯不误,这可能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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